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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對的組合規律

藥對的組合, 是以七情合和為基礎, 它的組合有其一定的規律可循, 大體上可歸納為以下四種。

(一)相反相成

相反相成, 系一句常用成語, 意義甚廣, 在此系指兩種性味與功能相反的藥物組方, 如一陰一陽, 一寒一熱, 一補一瀉, 一散一斂, 一升一降, 同用之後達到相反相成的目的, 以適應陰陽失調、寒熱錯雜、虛實兼見、升降不和的病證。 應注意:此處相反兩字並非七情合和中的相反。 例如:黃連配肉桂為陰陽對藥, 黃連配乾薑為寒熱對藥, 人參配石膏為補瀉對藥, 積殼配桔梗為升降對藥。

(二)相須相成

兩藥性味、功能相似,

同用後互相輔佐, 相得益彰, 七情合和中的相須藥即屬於此。 如知母與黃柏合用, 乳香與沒藥合用, 以提高某一種藥物的療效。

(三)相使相成

兩藥性味、功效不同, 合用之後, 各司其職, 發揮不同作用, 如黃芪配茯苓, 人參配附子, 此類藥適應於病情複雜, 部位廣泛的疾病, “七情合和”中的相使藥多屬此類。

(四)相制相成

兩藥同時應用, 互相牽制, 或降低其毒性, 或減少其副作用, 使療效充分發揮, 以更適應病情, 相畏藥多屬此類, 如黃芩配乾薑, 半夏配生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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