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十月 孕婦不能吃五種食物

一般來講, 女性在懷孕到生育的這段時間內, 正常的話是需要十個月才能分娩的, 而在懷孕期間, 不管是飲食還是起居, 孕婦都是要多多注意的, 因此, 下面本文就將女性懷胎十月不能吃的食物分享如下。

螃蟹

在中醫裡, 螃蟹的屬性比較寒涼, 而且它本身也具活血化瘀的作用, 如果吃得太多, 很容易造成流產。 此外, 大陸的臨床發現, 螃蟹腳所具的活血化瘀效果更強烈。 蟹爪能散瘀血、通經絡。 《別錄》中早有蟹爪主破胞墮胎的記載。 《本草綱目》中也說它墮生胎, 下死胎。 所以, 婦女在懷孕期間切勿食之。

兔肉

性涼, 能涼血活血, 又易損人陽氣, 所以孕媽媽應該忌食。 如清代食醫王孟英在《隨息居飲食譜》中說:兔肉甘冷, 涼血, 多食損元陽, 孕媽媽尤忌。

麻雀肉

雀性大熱並特淫, 孕媽媽不應多食。 中醫認為, 雀能壯陽, 興陽事。 《隨息居飲食譜》中說:雀肉, 陰虛內熱及孕婦忌食。

《飲食須知》亦雲:妊婦食雀肉飲酒, 令於多淫。 多食雀腦, 動胎氣, 令子雀目。 因此, 孕媽媽忌多食雀肉與雀腦。

驢肉

性平, 味酸甘, 雖有補血益氣作用, 但根據前人經驗, 孕媽媽應當忌食驢肉。 如《日用本草》中記載:驢肉, 妊婦食之難產。

甲魚本身含有豐富的蛋白質, 還具有通血絡和活血的作用, 可散淤塊、打散腫瘤。 因此, 臨床上某些長有腫瘤的病人會攝取甲魚來抑制腫瘤的生長。 但對孕媽媽來說, 甲魚卻吃不得, 因為胎兒在子宮內成長, 如果受到甲魚食物的破壞, 或抑制其生長, 易造成流產或胎兒生長不全。

一般來講, 在懷孕期間, 孕婦是不能夠化妝和減肥的, 而本文中所提到的幾種肉類和食物, 也是會影響到孕婦和胎兒的健康的,

因此, 在懷孕之後, 女性朋友在選擇和搭配日常飲食的時候, 一定要遠離上述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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