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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1型HCV感染者治療12周後的應對措施

丙肝患者根據基因的不同可分為1、2、3、4型等多種類型, 對於基因1型HCV感染者, 推薦Peg-IFN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 一般在治療12周後檢測HCVRNA, 根據病毒學應答情況決定後續治療措施。

1、早期病毒學應答:早期病毒學應答是指治療12周後患者體內檢測不出HCVRNA, 此時可繼續用藥至48周, 如繼續檢測HCVRNA為陰性即可停藥。 停止治療後的24周應再次檢測HCVRNA, 如為病毒學治癒, 則HCVRNA仍為陰性, 即持續病毒應答。

2、無應答:治療後12周無應答的患者HCVRNA較治療前下降

3、部分應答:治療12周後部分應答的患者HCVRNA雖然較治療前下降>2個log, 但仍可檢出。 對於此類患者, 可繼續用藥至24周,

然後重複進行HCVRNA檢測, 若仍可檢出HCVRNA則停藥, 如HCVRNA已經轉陰, 則可繼續抗病毒治療, 但總療程須延長至72周。

特別提示:對於兒童、老年、酗酒及吸毒、慢性腎功能衰竭、肝移植後復發、合併其他感染等特殊患者, 應根據各自體質綜合決定抗病毒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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