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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的幾個常見原因

月經週期正常的孕婦妊娠達到或超過預產期2周以上, 稱為過期妊娠

預產期是根據孕婦的末次月經來推算的, 即從末次月經第1天算起, 經過280天(40周)。 由於月經週期因人而異(28~30天), 更由於排卵日期有個體差異, 分娩發動的動因至今還不是很清楚, 所以嬰兒出生的日期與預產期有一定差距。 一般認為妊娠滿37周到42周前分娩出生的嬰兒都是正常足月兒, 如果超過42周還沒有分娩, 胎盤可能老化, 功能減退, 從而引起胎兒宮內缺氧窘迫, 營養不良, 甚至死亡, 所以專家們將過期妊娠列入高危妊娠範疇, 以期引起產科工作者的注意。

過期妊娠的原因是什麼?

由於分娩發動的機制還不是很清楚, 過期妊娠的原因也就不很明確。 但有人認為可能與以下因素有關:

(1)內分泌功能失調這可能是過期妊娠的主要原因。 妊娠末期, 孕激素、雌激素及前列腺素可能與宮縮發動有關。 孕激素抑制宮縮, 前列腺素促進宮縮, 而雌激素能增加子宮對催產素的敏感性。 臨產前孕激素水準下降。 雌激素及前列腺素水準上升, 因而宮縮得以發動。 過期妊娠可能與內源性前列腺素和雌激素分泌不足, 而孕激素水準過高有關, 因而遲遲不能臨產。

(2)遺傳因素部分過期妊娠者有家族史, 推測該病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

(3)營養過度、活動少營養物攝入過多,

再加上妊娠晚期活動少, 據觀察過期妊娠的發病率高。

(4)胎兒異常, 胎方位異常無腦兒或重度腎上腺發育不全的胎兒過期妊娠的發病率高, 這可能與胎兒垂體、腎上腺功能不全有關。 胎方位異常時, 胎兒先露部不能緊貼宮頸對宮頸產生足夠的壓力, 造成宮縮不良, 不能誘發規律性宮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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