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期間, 應避免使用影響唾液腺分泌的藥物如抗組胺藥和阿托品等。 伴明顯內臟損害、血管炎、腎臟損害及其他結締組織病時, 建議終止妊娠, 並進行激素和免疫抑制劑治療。 孕期對母親與胎兒, 產後對新生兒的嚴密監測十分重要, 孕期需監測母親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如抗體水準等, 同時對高危孕婦進行胎兒心率的密切監測。 產後需隨訪新生兒是否出現房室傳導阻滯或結締組織病的臨床表現, 對明確的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胎兒行孕期治療。
Theander等報導了1 例原發性乾燥綜合征患者, 抗SSA和SSB抗體陽性, 孕19周發現胎兒心動過緩及伴Ⅱ度房室傳導阻滯。 2天后給母親用地塞米松(4mg/d), 胎兒心率逐漸改善, 治療約6周後恢復正常。 Feist等認為, 對新生兒會發生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的高危妊娠婦女, 可安全用血漿置換和地塞米松(首選, 可通過胎盤), 這種預防性治療應權衡利弊, 因為新生兒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在抗SSA抗體陽性的孕婦中發病率僅2%, 且激素有不良反應如胎兒體重減輕及左心室肥厚等。 對分娩過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患兒的抗SSA抗體陽性的母親應進行治療, 因再分娩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患兒的危險性增高到16%, 可選用強的松口服。
乾燥綜合征患者的妊娠時機 (1)病情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