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病人或體虛而患實邪, 或舊有他病與新病相反, 或一人兼患二病。 其因又相反, 或內外上下各有所病, 醫者躊躇束手, 不敢下藥, 此乃不知古人制方之道者也。 古人用藥, 惟病是求, 藥所以制病, 有一病則有一藥以制之。 其人有是病, 則其藥專至於病所而驅其邪, 決不反至無病之處以為禍也。 若留其病不使去, 雖強壯之人, 遷延日久, 亦必精神耗竭而死, 此理甚易明也。 如怯弱之人, 本無攻伐之理, 若或傷寒而邪入陽明, 則仍用硝黃下藥, 邪去而精氣自複;如或懷妊之婦, 忽患症瘕, 必用桃仁、大黃以下其瘕, 瘀去而胎自安;或老年及久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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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不必顧忌論--《醫學源流論》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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