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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不必顧忌論--《醫學源流論》卷下

凡病人或體虛而患實邪, 或舊有他病與新病相反, 或一人兼患二病。 其因又相反, 或內外上下各有所病, 醫者躊躇束手, 不敢下藥, 此乃不知古人制方之道者也。 古人用藥, 惟病是求, 藥所以制病, 有一病則有一藥以制之。 其人有是病, 則其藥專至於病所而驅其邪, 決不反至無病之處以為禍也。 若留其病不使去, 雖強壯之人, 遷延日久, 亦必精神耗竭而死, 此理甚易明也。 如怯弱之人, 本無攻伐之理, 若或傷寒而邪入陽明, 則仍用硝黃下藥, 邪去而精氣自複;如或懷妊之婦, 忽患症瘕, 必用桃仁、大黃以下其瘕, 瘀去而胎自安;或老年及久病之人,

或宜發散, 或宜攻伐, 皆不可因其血氣之衰而兼用補益。 如傷寒之後食複、女勞複, 仲景皆治其食, 清其火, 並不因病後而用溫補。 惟視病之所在而攻之, 中病即止, 不復有所顧慮。 故天下無棘手之病, 惟不能中病, 或偏或誤或太過, 則不病之處亦傷, 而人危矣。 俗所謂有病病當之, 此曆古相傳之法也。 故醫者當疑難之際, 多所顧忌, 不敢對症用藥者, 皆視病不明, 辦症不的, 審方不真, 不日古聖之精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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