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關於孕期B超的糾紛層出不窮, 有的甚至打起了醫療官司。 當一個畸形兒或缺陷兒出生後, 父母們往往很難接受。 他們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孕婦在孕期做了四五次B超, 為何照不出孩子有問題。 產前B超分一至四級, 其中第三級是“系統產前超聲檢查”, 是對胎兒的解剖結構進行系統篩查, 但期望所有的胎兒畸形都能通過系統產前超聲檢查檢出是不現實, 也是不可能的。 據目前國內外文獻報導的一些畸形檢出率, 無腦兒的超聲檢出率是87%以上, 法洛四聯症的產前超聲檢出率是14%-65%。
產前超聲檢查還受一些潛在因素影響。
別錯失早孕期B超檢查
孕11-13(加6天)周, 孕20-24周, 以及28到34周。 目前的現狀是, 孕早期, 即孕11-13(加6天)周這次B超檢查的檢查率並不高。
是什麼原因讓眾多准媽媽錯失這次檢查?據瞭解, 有的准媽媽是擔心孕早期胎兒很小,
一般來說, 大部分結構異常在懷孕18周至24周可發現, 有部分結構畸形(如無腦兒等)在11周左右超聲檢查即可明確診斷了, 孕婦可以早期發現畸形並及早終止妊娠。 這樣, 對孕婦身體損害相對小些。 一般認為產前超聲檢查是無害的, 目前尚無研究證實產前診斷性超聲檢查, 對胚胎、胎兒產生不良影響。 而且醫生檢查時使用的都是最小劑量, 准媽媽和寶寶的安全都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