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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哪些原因導致癌痛

癌痛是造成癌症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 在疼痛患者中, 因各種原因使50%至80%的疼痛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這無論對患者的恢復還是對患者的生活品質都有著很大的影響。

癌痛是造成癌症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 在疼痛患者中, 因各種原因使50%至80%的疼痛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這無論對患者的恢復還是對患者的生活品質都有著很大的影響。

引起癌痛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1.由癌症直接引起

如腫瘤局部壓迫, 使組織器官容積增大, 而組織包膜和骨性容積不變, 導致局部組織出現脹痛, 如原發性肝癌表現為肝區脹痛,

顱內原發性腫瘤或轉移癌造成顱內壓升高引起疼痛, 或阻塞于管徑, 造成梗阻痙攣, 導致疼痛。 腫瘤局部侵及神經、血管、骨膜等造成疼痛, 如原發性乳腺癌侵及肋骨、肋間神經和胸膜, 腋窩淋巴結轉移侵及臂叢神經, 刺激導致疼痛。

2.與癌症相關的疼痛

因為少數腫瘤有內分泌功能, 可以產生非轉移性全身症狀而出現疼痛, 如重症肌無力、多發性肌肉神經痛等。 晚期癌症患者由於機體過渡消耗、營養不良可導致一系列病理生理變化, 如便秘、肌肉痙攣等引起的疼痛。

3.負面心理因素

不少腫瘤患者的疼痛與患癌後所產生的負面心理因素有關, 或原本只是輕微不適而因此被放大, 這類疼痛時輕時重,

症狀加重時常與注意力集中有關, 部位不好用常理解釋, 或常表現為遊走特點等。

治療癌痛應按階梯用藥

1.按階梯用藥

止痛藥物的選擇應根據疼痛的程度由輕到重, 按順序選擇不同強度的止痛藥物, 即由弱到強或由一般到三級。

如果不是劇烈疼痛, 應選用非阿片類止痛藥, 屬於三級階梯的第一階梯;如果達不到止痛效果或疼痛繼續加劇, 則升高到第二級, 在非阿片類藥物基礎上加用弱阿片類藥物;若仍不能有效緩解疼痛或疼痛繼續加劇, 則應進入第三級, 使用強阿片類藥物, 可同時加用非阿片類藥物, 因其能增加阿片類藥物的止痛效果, 又可減少阿片類藥物的用量。 當使用一種止痛藥物疼痛不能緩解的時候,

必須換用止痛作用較強的藥物, 而不可以換用其他與之效果相似的藥物。 對於有特殊適應症的患者如精神症狀或心理障礙, 應加輔助藥物。

2.按時用藥

只有規律地按時間間隔使用止痛藥物, 才可以保持疼痛連續緩解。 有些患者會出現突然的劇烈疼痛, 可在原用藥方案基礎上, 加一次規定單位用藥劑量的50%至100%的止痛藥物。

3.口服給藥

盡可能口服給藥, 這樣患者就可以獨立用藥, 而不必依賴于醫護人員。 如果患者存在吞咽困難、控制不住的嘔吐或胃腸的梗阻時, 可以使用直腸栓劑。 患者也可攜帶輸注泵, 連續皮下輸注止痛藥物。

4.個體化給藥

個體間對止痛藥物的敏感度存在很大差異, 所以阿片類藥物並沒有標準的使用劑量。

選用阿片類止痛藥物, 應以小劑量開始, 逐步增加至患者感到舒適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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