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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過程中如何調整降糖藥?

(1)調整更換或聯合應用口服降糖藥的指標:

實驗已證明空腹血糖治療, 此時若不先單純飲食控制, 而立即加用SU類降糖藥容易發生低血糖。

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時, 餐後胰島素水準明顯下降;空腹血糖>19.4mmol/L(350mg/dl)時, 餐後胰島素與其基礎胰島素水準沒有明顯區別, 很容易產生酮症, 或轉入非酮性高滲昏迷, 必須用胰島素治療。 依據上述結果, 一般認為調整更換或聯合應用口服降糖藥物的指標是:

①空腹血糖

(2)無症狀NIDDM降血糖藥的調整:

非肥胖型NIDDM和肥胖型NIDDM均應先使空腹血糖

若已聯合用藥, 空腹血糖食物及少食多餐等方法,

使餐後血糖下降。 當病情控制滿意後, 對採用二種藥物可減少一種;採用一種藥物者可以不用, 根據病人情況進行反復調節。

(3)有嚴重症狀無酮症NIDDM降血糖藥的選擇:

對於以下情況:①體重明顯減輕、消瘦;②無明顯消瘦、不胖, 用最大量磺脲類藥治療一周症狀未好轉;③空腹血糖>19.4mmol/L(350m g/dl)時;④如體胖或不瘦, 一般情況良好、胸透及血、尿常規陰性, 可用SU類最大量的1/2 開始, 一周後無好轉, 速加藥至最大量, 一周後仍無好轉者;⑤若服用最大劑量SU類藥一周後, 病情好轉, 再觀察1~2周, 若未見進一步好轉, 仍有顯著症狀者。

以上均用胰島素治療。 若症狀好轉, 多飲多尿症狀逐漸消失, 而空腹血糖>11.1mmol/L時, 可加服雙胍類藥或拜糖平。 再按無症狀NIDDM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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