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不完全脊髓損傷者:不要急於給他們製作、佩帶支具, 要想方設法挖掘其殘存的潛力, 提高其肌力級別。 如果關鍵肌的肌力達到Ⅲ級以上, 則可對患者進行不帶支具的行走訓練, 特別是關鍵肌的肌力達到Ⅳ級或Ⅴ級者, 一般可以很容易地離床活動。
二、對完全性脊髓損傷者:需要判斷其是否有行走的可能性, 然後加以訓練。 原則上第4胸椎以下損傷者可以做到室內行走, 第7胸椎以下損傷者能夠恢復到室外行走。
三、對符合行走要求的截癱患者:首先要進行直立性訓練和上肢肌力訓練。
四、進行獨立站立和平衡訓練:可在長3米、寬0.8米、高1米的平行杠內進行。 護理人員須協助病人雙手扶好平行杠, 站立時避免屈膝, 每天訓練2~3次, 總時間為3小時。
五、根據不同的損傷平面, 為病人製作、佩帶相應的支具:常用的有踝足矯形器、膝踝足矯形器、髖膝踝足矯形器、截癱步行訓練器。 對第2腰椎以上損傷者, 應優先選用截癱步行訓練器;第2~4腰椎損傷者, 可選用膝踝足矯形器;第5腰椎以下損傷者, 選用踝足矯形器。
六、在平行杠內借助合適的支具行走:訓練時不求數量,
七、在助行器支持下訓練行走:在完成平行杠內支具支持下的行走訓練後, 就可進行助行器內的行走訓練, 訓練要求同上一步。
八、雙腋拐支持下的行走訓練和單腋拐支持下的行走訓練:多數病人經過一段時間的助行器內的行走訓練後, 均可過渡到使用腋拐行走的程度。
99藥劑師溫馨提示當截癱得到康復訓練後, 並不是就意味著真正的走向了康復之路, 截癱是由於操作脊髓所致。 脊柱操作可影響到肌肉逐漸萎縮、喪失有關的感覺和知覺、某些器官功能受損(如膀胱失控等)或失去某些活動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