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選擇什麼樣的職業, 常與他(她)本人的興趣、愛好、性格、氣質及能力等有密切關係。 所以, 求職者在擇業過程中, 應對自己各方面的情況作出客觀且全面的自我分析。
根據興趣擇業在擇業過程中, 人的興趣和愛好往往具有一種強大的推動作用。 但是, 個人的興趣和愛好只能作為職業選擇的重要依據, 而不是全部依據。 因為, 只有把它們建立在一定能力的基礎上, 並與社會需要相結合, 興趣、愛好才會獲得現實的基礎, 也才有實現的可能。 因此, 求職者應該培養自己多方面的興趣和愛好, 努力發展自己的專長,
心理學專家認為, 根據性格選擇職業, 能使自己的行為方式與職業工作相吻合, 更好地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一技之長, 從而得心應手地駕馭本職工作。 例如:理智型性格喜歡周密思考, 善於權衡利弊得失, 故適合於選擇管理性、研究性和教育性的職業;情緒型性格通常表現為情感反應比較強烈和豐富, 行為方式帶有濃厚的情緒色彩, 故適宜於藝術性、服務性的職業;意志型性格通常表現為行為目標明確, 行為方式積極主動, 堅決果斷, 故多適應於經營性或決策性的職業。
根據氣質擇業生活中, 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現象:有人選擇了教師的職業,
根據能力擇業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日益提高, 社會分工愈來愈精細, 各種職業都對人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求職者在選擇職業時, 必須瞭解自己的優勢所在, 瞭解自己能力的大小、自己的能力在哪方面表現得更突出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