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非同年同月同日生,
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這是相濡以沫一生的老年夫妻的共同願望。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這種情況的概率非常低,
往往是一廂情願。
一對相親相愛、風雨同舟幾十年的老年伴侶,
一方的突然去世,
對另一方所造成的心理創傷是難免的,
甚至相當嚴重,
在短期內可以產生憂鬱、痛苦、焦慮和情緒壓抑,
這種現象稱為“居喪綜合征”。
“居喪綜合征”最常見的表現是出現多種心理障礙,
諸如沉默寡言、神情淡漠、注意力不集中、對周圍事物不感興趣等。
這些症狀多數人在一段時間後逐漸好轉、消失,
但也有少數人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仍飲食無味、夜不能眠、面黃肌瘦、呆木遲鈍,
迅速變得蒼老,
甚至產生厭世心理而自殺。
“居喪綜合征”的另一危害表現在軀體方面,
可導致高血壓病、冠心病、糖尿病、潰瘍病等多種“心身疾病”或加重病情,
並因免疫功能低下而發生感染性疾病,
甚至發生癌症。
有一種並不罕見的“夫妻癌”現象,
隔了幾個月,
不吸煙的老媽媽也得了肺癌。
這並非肺癌具有傳染性,
而是不吸煙的配偶長期受被動吸煙之害,
同時居喪心理導致機體免疫功能減退,
對癌症的發生也起著重要的作用。
“居喪綜合征”症狀輕重相差懸殊。
就死者的死亡原因而言,
如果是久病臥床、倍受疾病折磨的慢性病,
那麼,
無論對死者和居喪者,
都可以說是一種“解脫”,
故居喪症狀較輕;如死者死于急病或意外事故,
則對居喪者的精神打擊很大,
症狀也較重。
另外,
就居喪者的性格而言也有差別,
按照通常的說法,
一類人是“樂觀者”,
心胸坦蕩豁達,
能面對現實,
遇到挫折時“想得開”;另一類人是“悲觀者”,
不善於正視現實,
不能接受“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這句富含哲理的名言,
往往陷入終日懷念過去的小圈子裡,
難以自拔。
像這類居喪者,
“居喪綜合征”的症狀往往很重,
時間很長,
需要接受外來的説明。
“居喪綜合征”有一個心理危機期,
在這段日子裡,
至親好友的勸慰,
子女們的體貼,
在精神和物質方面的照顧、關心,
都是非常必要的。
應該讓居喪者明白,
生離死別是人生規律,
人死不能複生,
必須進行自我心理調節。
症狀嚴重者,
不妨進行醫學心理學方面的“暴露療法”。
辦法是將死者的遺容和生前心愛之物索性放在居喪者隨時都能看到之處,
讓他自己儘量回憶與配偶共同生活時的恩愛情景。
這樣做,
居喪者通常在開始時可能引發強烈的心理反應,
難以自控,
會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場,
症狀會逐漸改善直至消失。
因為居喪者已明白並接受了現實,
達到了心理平衡和適應,
漸漸重振生活信心,
考慮安排今後的生活。
“暴露療法”是一種快而有效的心理脫敏療法,
但是患有嚴重心腦血管疾病的居喪者不宜採用此法,
以防發生意外,
還是慢慢地不斷進行心理疏導為宜。
此外,
子女們應創造條件,
為居喪者轉換一個生活空間。
諸如,
把原來與子女分居的老人接到子女家同住,
多說說話,
與孫輩逗樂;如老人健康情況尚可,
不妨陪同作一次旅遊,
讓老人在領略大自然的美好山水風光中產生好心情,
擺脫內心的苦悶。
渡過心理危機期後,
居喪者不宜把自己關在家裡,
應走出去訪問老同事、老朋友,
溫故敘舊,
談談家常。
特別是應與有共同愛好的老人們尋找共同的樂趣,
以充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