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措施
如外側韌帶損傷較輕、踝關節穩定性正常時, 早期可抬高患肢, 冰敷, (只要是冰鎮的東西都可以, 如冰淇淋、凍肉等)以緩解疼痛和減少出血、腫脹。 2~3天后可用理療、封閉、外敷消腫止痛化瘀藥物, 適當休息, 並注意保護踝部(如穿高統靴等)。 如損傷較重, 可用5~7條寬約2.5釐米的膠布從小腿內側下1/3經過內、外踝粘貼於小腿外側中部, 膠布外用繃帶包紮。 使足保持外翻位置, 使韌帶鬆弛, 以利癒合, 固定約3周。 如為內側韌帶損傷, 包紮固定位置相反。
若症狀嚴重, 或韌帶完全斷裂或有撕脫骨折者需用短腿石膏靴固定患足,
陳舊性外側韌帶斷裂或反復扭傷致外側韌帶過度鬆弛造成關節不穩者, 可考慮用腓骨短肌腱重建外側韌帶。
關節扭傷後應及時處理, 原則是制動和消腫散瘀, 使損傷的組織得到良好的修復。 關節積血較多者, 應在無菌技術下及時抽出, 以免後遺關節內粘連。 韌帶斷裂或撕脫骨折而影響關節穩定者, 需行手術復位修補, 以免引起反復扭傷, 關節軟骨損傷和創傷性關節炎。
處理
傷後立即用拇指指腹壓迫痛點止血, 趁局部疼痛尚輕、關節兩側肌肉未出現痙攣時,
韌帶輕度扭傷, 應立即冷敷, 然後用棉花或海綿置於傷部作加壓包紮並抬高傷肢。 繃帶包紮時要注意行走方向, 如外側韌帶損傷時, 使踝關節處於輕度外翻背伸位。 24小時後, 可選用外敷中藥、理療、按摩、針灸、藥物痛點注射等, 3~4天后在保持原固定下練習行走。 對韌帶部分斷裂、踝關節強迫內翻或外翻試驗有輕微不穩的患者, 經冷敷、加壓包紮後, 用托板固定3周。 2~3天后拆除加壓包紮, 配合中藥外敷、理療、針灸、按摩等, 並繼續托板固定, 也可採用石膏管型固定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