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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傷寒論》宜參淳化本

淳化本《傷寒論》, 是六朝傳本。 孫思邈雲:“江南諸師, 秘仲景要方不傳。 ”此本即六朝江南諸師秘傳本之一, 北宋淳化三年(西元992年)收錄于《太平聖惠方》卷八, 故名淳化本《傷寒論》。 此本是北宋校正醫書局校訂宋本《傷寒論》及《千金翼方》卷九卷十選定的校本之一。

宋本很重視淳化本

宋本卷一《辨脈》“脈來數, 時一止複來者, 名曰促(一作縱)”, 他本無作“縱”者, 唯淳化本《辨傷寒脈候》作“縱”。

宋本卷六《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一》第292條:“少陰病, 吐利, 手足不逆冷, 反發熱者, 不死。 脈不至者(至, 一作足), 灸少陰七壯。 ”淳化本《辨可灸形證》作“足”:“少陰病,

吐利, 手足逆而發熱, 脈不足者, 灸其少陰。 ”

宋本卷六《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一》第321條:“少陰病, 自利清水, 色純青, 心下必痛, 口乾燥者, 可下之, 宜大承氣湯。 ”林億注:“一法用大柴胡湯。 ”考《千金翼方》卷十《少陰病狀第二》同條:“少陰病, 利清水, 色青者, 心下必痛, 口乾燥者, 可下之, 宜承氣湯。 ”林億注:“一雲大柴胡。 ”按, 此證以大柴胡湯治之, 唯見淳化本《辨少陰病形證》之同條, 雲:“少陰病, 利清水, 色青者, 心下必痛, 口乾燥者, 宜大柴胡湯。 ”林億據淳化本出注也。

宋本《傷寒論》卷七《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五》“諸脈得數動微弱者, 不可發汗。 發汗則大便難, 腹中幹(一雲小便難胞中幹)”, 此條亦見《脈經》卷七《病不可發汗證第一》, 小注與宋本同。 “小便難胞中幹”六字僅見淳化本《辨不可發汗形證》:“凡諸動脈微弱者,

皆不可發汗, 汗則小便難脬中幹。 ”考諸生理病理醫理, 作“小便難脬中幹”為當。

可以看出, 北宋校正醫書局校訂宋本很重視淳化本的文獻價值。

研讀宋本宜參淳化本

今以淳化本校宋本, 可以發現許多有價值的文獻資料。

1.宋本卷七《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六》:“凡發汗, 欲令手足俱周, 時出似 然。 ”成無己改“似”作“以”:“時出以 然”, 皆齟齬難通, 宋本、成本有訛衍。 “似”、“以”字衍, “時”字訛, 當作“汗”。 淳化本此句作“汗出 益佳。 ”繼考《脈經》卷七第二亦作“ ”、《金匱玉函經》卷五第十四、《千金要方》卷九第五、《千金翼方》卷十《宜發汗第二》均作“ ”, 皆無“時”、“似”字。

2.宋本卷四《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七》:“病如桂枝證,

頭不痛, 項不強, 寸脈微浮, 胸中痞硬, 氣上沖喉咽, 不得息者, 此為胸有寒也, 當吐之。 宜瓜蒂散。 ”卷八《可吐》同條“此為有寒, 當吐之。 ”林億注雲:“一雲此以內有久痰, 宜吐之。 ”考《千金要方》卷九《宜吐第七》此條相關之句作“氣上沖喉咽, 不得息者, 此以內有久痰, 宜吐之”。 宋本卷八林億校注引自《千金要方》。 而淳化本《辨可吐》相關之句作:“頭不強痛, 寸口脈浮, 胸中痞滿, 上沖喉咽, 不得息, 此為有痰, 當宜吐之。 ”淳化本正作“痰”字, 是作“痰”字義長也。 中醫著作有以“寒”表示“痰”義者, 然二字古音不同(“寒”古音元韻, “痰”古音“談”韻), “寒”之訓“痰”, 非借字也。

3.宋本卷七《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七》:“胃躁煩其形象相, 根本異源。 ”“躁”字訛。 成無己本改作“燥”。 淳化本《辨不可發汗形證》作“燥”,

是。

4.宋本卷三《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六》第71條:“太陽病, 發汗後, 大汗出, 胃中幹, 煩躁不得眠, 欲得飲水者, 少少與飲之, 令胃氣和則愈。 ”此條又見宋本卷八《辨發汗後》篇, 文字同。 淳化本《辨太陽病形證》及《辨可水形證》“少少”均作“稍稍”。 按, “少少”, 不多也;“稍稍”, 漸進也,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雲:“凡古言稍稍者, 皆漸進之謂。 ” “少”與“稍”義別。 觀文意, 謂逐漸飲之, 漸加其量。 作“稍稍”是。 《脈經》卷七第三、卷七第十五亦作“稍稍”。 《金匱玉函經》卷二第三相關句作“其人欲引水, 當稍飲之, 令胃中和則愈”。 同書卷六第十九亦作“當稍飲之”, 同卷第二十八仍然作“當稍飲之”。 《千金翼方》卷十《宜水第十五》亦作“當稍飲之”。 按“稍飲之”與“稍稍飲之”義同。 宋本《傷寒論序》稱“開寶中,

節度使高繼沖曾編錄進上”, 或為編錄之人不懂古義而妄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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