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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功能不全有哪些用藥方法

內科治療主要以藥物治療為主, 藥物在體內的過程即藥代動力學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藥物治療的效果。 肝臟是藥物代謝的重要場所, 腎臟是藥物或其代謝產物的排泄要道。 肝與腎在藥代動力學上舉足輕重。 一旦肝腎功能不良, 藥物在體內的轉化、排泄必然受到障礙, 藥物治療的效果自然也會受到影響。 有不少種類的治療藥物可直接或間接造成肝、腎的損害, 因此, 在臨床治療中一定要有用藥治療兼顧肝、腎功能的意識。 下面從三方面談一下筆者臨床的體會。

1 、肝功能不良病人藥物的療效與毒性的關係

肝功能不良時藥物的消除率、血漿半衰期延長, 如安定的正常半減期為46.6h, 肝功能不良者可長達105.6h, 藥效雖有延長, 但毒副作用的發生率亦明顯增高。 理論上, 以一個血漿半衰期為兩次給藥的間隔, 但臨床要根據病人肝功能減退的程度, 酌情延長給藥的間隔, 並密切注意藥物的毒性反應。 對有不確定因素的肝功能不良者, 應做血液藥物濃度測定。 根據血藥濃度來確定給藥劑量和間隔時間。

2 、腎功能不良病人藥物的

療效與毒性的關係腎臟排泄藥物主要決定於腎小球的濾過、近曲小管的主動分泌和遠曲小管的再吸收。 因此凡腎小球或腎小管的病變皆可影響藥物的排泄。 有一部分藥物是以原形排出的,

如排出受阻, 理論上血漿半衰期延長藥效增強, 但臨床上藥效增強往往不如毒性蓄積明顯。 另一部分經肝臟代謝後以代謝物的形式經腎臟排泄的藥物, 其毒性反應往往增強顯著。 對腎功不良者, 應減少劑量或延長間隔, 給藥最好做血藥濃度測定。 如果沒有條件, 可用下列公式做粗略計算。

藥物的劑量=通常的劑量÷血肌酐值

給藥的間隔=通常的間隔×血肌酐值

如果不便測血肌酐值, 亦可按臨床經驗減量用藥, 如腎功輕度損害者用正常劑量的2/3~1/2;中度損害者用1/2~1/5;重度損害者用1/5~1/10。 在藥物投用後應密切觀察藥物的毒性作用, 必要時予以停藥。

3 肝腎功能不良者慎用肝腎毒性藥物藥物除治療作用外還有毒性反應, 使肝與腎受累的毒性反應多見,

這對肝腎功能不良的病人來說是“雪上加霜”, 要求臨床醫師充分瞭解藥物的治療作用及對肝、腎的毒副作用, 瞭解病人肝腎功能的詳細情況, 嚴格掌握適應證, 仔 細權衡利弊, 把握好用藥種類、劑量及給藥間隔。 所用的藥物劑量不宜大、投藥不過頻、療程不能長。 對含氨的藥物、抗凝的藥物不宜用於肝功能不良者, 對酯化紅黴素、四環素族抗生素;頭孢噻吩、利福平、林可黴素及二性黴素B等對肝臟有直接損害的藥物要慎用。 磺胺藥、頭孢菌素Ⅱ、順鉑等不能用於腎功能不良者。 對氨基苷類、四環素類抗生素;多粘菌素B、萬古黴素、新黴素及大劑量青黴素等藥物要慎用。 用藥期間囑病人多飲水, 可合用些保肝護腎的藥物如維生素B 6 ,
要定期檢查肝腎功能功能, 如發現肝腎有進一步損害, 應及時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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