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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用藥不當導致癲癇持續發作

癲癇的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然而許多人由於對其認識不明, 或對藥物的毒副作用過於擔心而私自減量、停藥。 這些導致癲癇的治療效果大打折扣, 甚至出現發作的持續狀態。 而發作的持續狀態, 對患者來說是非常危險的。

無論是特發性癲癇還是症狀性癲癇, 如果在治療過程中突然停藥或任意更換抗癲癇藥, 都容易導致癲癇持續狀態的發生。 在發生癲癇持續狀態的患者中, 約有1/4是由於突然中斷藥物治療或隨意更換抗癲癇藥物而引起的。 這主要是由於患者及其家屬對有關抗癲癇藥的知識一知半解,

害怕藥物的副作用, 或為了服藥方便, 或因經濟狀況差等, 而自行改變服藥方法或隨意減少用量, 導致癲癇持續狀態的發生。

癲癇持續狀態的影響:

癲癇持續狀態是持續性腦節律紊亂引起的長時間反復的癲癇發作, 持續30分鐘以上, 發作之間意識不恢復, 多見於嬰幼兒。 分為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非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部分性癲癇持續狀態、認知障礙性癲癇持續狀態四種類型, 以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對小兒危害最大。 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多由腦缺氧、缺血、顱內感染、電解質紊亂、高熱驚厥、癲癇病程中突然停用抗癲癇藥物所致, 長時間的反復的全身抽搐, 發作間期意識不恢復, 易發生腦損傷, 是兒科急症。

當驚厥不止, 氧和葡萄糖不足, 代償失調時, 細胞和組織功能衰竭, 腦的血液不足, 並有全身代謝性酸中毒, 心、肝功能紊亂, 出現腦水腫和顱內高壓, 腦組織率先發生缺氧缺血性損傷。 存活者可有嚴重的後遺症如腦萎縮、難控制的癲癇、智力落後、癱瘓等。 當小兒驚厥持續時間長和反復發作時, 應送到醫院搶救。 如不及時處理, 可因生命功能衰竭而死亡, 應儘量在1~2小時內控制發作。

總之, 在癲癇的治療過程中, 用藥需謹慎且聽從醫囑, 切忌盲目用藥和私自減量、停藥。 更不能相信所謂的“偏方, 妙藥”, 以免造成癲癇症狀的加劇或引起毒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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