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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風溫始終皆宜汗解說

傷寒初得宜用熱藥發其汗, 麻黃、桂枝諸湯是也。 風溫初得宜用涼藥發其汗, 薄荷、連翹、蟬蛻諸藥是也。 至傳經已深, 陽明熱實, 無論傷寒、風溫, 皆宜治以白虎湯。 而愚用白虎湯時, 恒加薄荷少許, 或連翹、蟬蛻少許, 往往服後即可得汗。 即但用白虎湯, 亦恒有服後即汗者。 因方中石膏原有解肌發表之力, 故其方不但治陽明府病, 兼能治陽明經病, 況又少加辛涼之品引之, 以由經達表, 其得汗自易易也。 拙擬寒解湯後載有醫案可參閱。 該方原治寒溫證周身壯熱, 心中熱而且渴, 舌苔白而欲黃, 其脈洪滑或兼浮, 或頭猶覺疼,

或周身猶有拘束之意者。 果如方下所注證脈, 服之複杯可汗, 勿庸慮其不效也。 蓋脈象洪滑, 陽明府熱已實, 原是白虎湯證。 至洪滑兼浮, 舌苔猶白, 是仍有些些表證未罷。 故方中重用石膏、知母以清胃府之熱, 複少用連翹、蟬蛻之善達表者, 引胃中化而欲散之熱仍還於表, 作汗而解。 斯乃調劑陰陽, 聽其自汗, 非強發其汗也。 至其人氣體弱者, 可用補氣之藥助之出汗。 寒解東加潞黨參即可(寒解湯下載有治一叟年七旬, 素有勞疾, 薄受外感即發喘逆一案可參閱)。

若陰分虛損者, 可用滋陰之藥助之出汗。 若熟地、玄參、生山藥、枸杞之類大潤之劑峻補真陰, 濟陰以應其陽, 設病有還表之機, 必汗出而愈。 至其人陽分陰分俱虛, 又宜並補其陰陽以助之出汗。

張景岳曾治一叟得傷寒證, 戰而不汗。 于其翌日發戰之時, 投以大劑八味地黃湯, 須臾戰而得汗。 繼因汗多亡陽, 身冷汗猶不止, 仍投以原湯, 汗止病亦遂愈。 用其藥發汗, 即用其藥止汗, 是能運用古方入於化境者也。

至少陽證為寒熱往來, 其證介於表裡之間, 宜和解不宜發汗矣。 然愚對於此證, 其熱盛於寒者, 多因證兼陽明, 恒于小柴胡湯中加玄參八錢, 以潤陽明之燥熱。 其陽明之燥熱化而欲散, 自能還於太陽而作汗, 少陽之邪亦可隨汗而解。 其寒盛於熱者, 或因誤服降下藥虛其氣分, 或因其氣分本素虛, 雖服小柴胡湯不能提其邪透膈上出, 又恒于小柴胡湯中加薄荷葉二錢, 由足少陽引入手少陽, 借徑于遊部(手足少陽合為遊部)作汗而解。

此即《傷寒論》所謂“柴胡證具, 而以他藥下之, 柴胡證仍在者, 複與小柴胡湯, 必蒸蒸而振, 卻發熱汗出而解也。 ”然助以薄荷則出汗較易, 即由汗解不必蒸蒸而振, 致有戰汗之狀也。

至於當用承氣之證, 卻非可發汗之證矣。 然愚臨證經驗以來, 恒有投以三承氣湯, 大便猶未降下而即得汗者。 蓋因胃府之實熱既為承氣衝開, 其病機自外越也。 若降之前未嘗得汗, 既降之後亦必于飲食之時屢次些些得汗, 始能脈淨身涼。 若降後分毫無汗, 其熱必不能盡消, 又宜投以竹葉石膏湯, 或白虎加人參湯, 將其餘熱消解將盡, 其人亦必些些汗出也。 此所謂傷寒、風溫始終皆宜汗解也。

【來源】鹽山·張錫純著《醫學衷中參西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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