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初得宜用熱藥發其汗, 麻黃、桂枝諸湯是也。 風溫初得宜用涼藥發其汗, 薄荷、連翹、蟬蛻諸藥是也。 至傳經已深, 陽明熱實, 無論傷寒、風溫, 皆宜治以白虎湯。 而愚用白虎湯時, 恒加薄荷少許, 或連翹、蟬蛻少許, 往往服後即可得汗。 即但用白虎湯, 亦恒有服後即汗者。 因方中石膏原有解肌發表之力, 故其方不但治陽明府病, 兼能治陽明經病, 況又少加辛涼之品引之, 以由經達表, 其得汗自易易也。 拙擬寒解湯後載有醫案可參閱。 該方原治寒溫證周身壯熱, 心中熱而且渴, 舌苔白而欲黃, 其脈洪滑或兼浮, 或頭猶覺疼,
若陰分虛損者, 可用滋陰之藥助之出汗。 若熟地、玄參、生山藥、枸杞之類大潤之劑峻補真陰, 濟陰以應其陽, 設病有還表之機, 必汗出而愈。 至其人陽分陰分俱虛, 又宜並補其陰陽以助之出汗。
至少陽證為寒熱往來, 其證介於表裡之間, 宜和解不宜發汗矣。 然愚對於此證, 其熱盛於寒者, 多因證兼陽明, 恒于小柴胡湯中加玄參八錢, 以潤陽明之燥熱。 其陽明之燥熱化而欲散, 自能還於太陽而作汗, 少陽之邪亦可隨汗而解。 其寒盛於熱者, 或因誤服降下藥虛其氣分, 或因其氣分本素虛, 雖服小柴胡湯不能提其邪透膈上出, 又恒于小柴胡湯中加薄荷葉二錢, 由足少陽引入手少陽, 借徑于遊部(手足少陽合為遊部)作汗而解。
至於當用承氣之證, 卻非可發汗之證矣。 然愚臨證經驗以來, 恒有投以三承氣湯, 大便猶未降下而即得汗者。 蓋因胃府之實熱既為承氣衝開, 其病機自外越也。 若降之前未嘗得汗, 既降之後亦必于飲食之時屢次些些得汗, 始能脈淨身涼。 若降後分毫無汗, 其熱必不能盡消, 又宜投以竹葉石膏湯, 或白虎加人參湯, 將其餘熱消解將盡, 其人亦必些些汗出也。 此所謂傷寒、風溫始終皆宜汗解也。
【來源】鹽山·張錫純著《醫學衷中參西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