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男, 四十二歲, 某廠幹部。
患者于昨夜發熱, 體溫38.9℃, 今晨來診仍發熱, 頭痛, 頸項強直, 肢體酸楚而痛, 流清涕, 心泛欲嘔、 食減而不渴, 脈浮緊、舌苔薄白。 此系風寒傷及太陽膚表所致。 《內經》雲“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照仲景法, 當以辛溫發散以解表邪, 擬麻黃東加味主之。
麻黃6克 桂枝10克 杏仁10克 法夏6克 防風6克 甘草6克 生薑3片
囑溫服而臥, 取汗自愈。 殊料病者家屬畏忌麻黃一藥之溫, 恐燥熱傷律, 自行將藥中麻黃減除, 服一碗, 未得汗。
見其躁煩, 熱勢反增, 體溫升至39.7。 C。 繼服第二碗, 則頭痛如裂, 身痛如被仗, 惡寒較昨日更甚,
按:世有畏麻、桂如蛇蠍者, 以為其性溫而易傷津化燥, 不知表寒實證無麻黃之辛散, 何以開發膳理, 驅邪外出。 無桂枝之溫通, 何以助問溫經而散寒?不是邪之傷於人, 而畏藥性之辛溫, 實為姑息養奸之弊也。 蓋用藥不在醫家之喜惡, 而在於審證之明確, 有是證用是藥, 用之得當則藥到病除。 用之不當, 易變化莫測。 陽熱偏勝者, 辛溫固不宜用, 營血不足, 裡虛內傷等證, 亦不宜汗。 倘確屬寒邪束表之症, 當用而不用, 反以清;京苦寒抑其熱,
麻黃開玄府, 通達腠理。 桂柱手溫通陽, 助其疏泄。 杏仁利肺氣, 降逆平喘, 甘草保中氣品生津液。 方藥化合, 專
發太陽傷寒膚表之汗, 效如桴鼓。 然服此方, 一、二碗後, 覆臥得汗即可, 不必盡劑, 更勿令其大汗淋漓以致傷津而耗氣。 俗雲“方是死方, 法是活法”。 欲求其效, 宜替心鑽研意旨, 無異於鈩錘之非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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