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孕婦在妊娠20周後, 常規體檢中現血壓突然升高;化驗室檢查蛋白尿;體重異常加並且從踝部一開始出現水腫, 向小腿、大腿及腹部擴展, 水腫部位隆起, 皮膚緊張發亮按之出現山凹陷。 足部及小腿明顯的凹陷性水腫經休息而不消退等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症狀後。 若再出現頭痛、眼花、噁心、胸悶甚至嘔吐時, 說明抽搐隨進可能發生, 稱為先兆子癇。 此時必需提高警惕, 儘早入院治療, 防止子癇的發生。
子癇多發生於晚期妊娠和臨產前, 常表現為眼球固定, 瞳孔放大瞬即頭向一側扭轉, 牙關咬緊。 繼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開始顫動,
在子癇發生時, 應爭取在病人牙關緊閉之前, 儘快在其上下牙齒之間塞進一個用紗布或手絹包好的筷子, 以防其抽搐中咬傷口唇或舌部;同時呼叫救護車準備入院治療。 病人發生抽搐時, 應有人在其身邊扶持, 以免孕婦從床上跌下摔傷;及時擦去病人口邊的嘔吐物, 以免因誤吸而產生窒息;由於孕婦全身肌肉的強烈抽搐, 可引起子宮收縮而發生早產,
絕對禁止在孕婦全身抽搐時強力按壓抵抗其肌肉的抽搐活動。 因為這會造成孕婦更多的損傷甚至發生骨折;禁止在孕婦神志不清時給其吃藥喝水, 因為此時最容易嗆入氣管中引起窒息。 發生子癇後, 胎兒的生存將直接受到危害。 隨著孕婦的抽搐時間延長, 胎兒的缺氧將越來越重, 嚴重的子癇可使胎兒窒息而死亡。 所以, 條件許可的話, 應火速請醫生攜帶必需的藥品到現場搶救, 待病人病情穩定後在將其移送醫院治療。 在等待救援期間, 必需注意溫度的變化, 避免聲音和亮光的刺激, 防止子癇再次發作。 可將病人臥室內的窗戶用厚窗簾遮蔽, 減弱燈光, 禁止喧嘩, 使孕婦取側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