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可以用於保存生育能力的方法有以下幾種:最有效且肯定的方法是胚胎低溫貯藏, 但這種方法需要延遲輔助治療長達6周, 以便對患者進行卵巢刺激。 如果在乳腺癌手術前就轉診到生殖專家, 這樣似乎不僅提高了獲得充足數量卵母細胞的可能性, 同時還不會使乳腺癌輔助治療推遲。
過去認為乳腺癌患者懷孕後對乳腺癌康復不利, 主要基於這樣的觀點:懷孕時, 人體暴露在高水準的卵巢雌孕激素的刺激之下容易出現腫瘤復發轉移從而影響病人生存, 常建議乳腺癌病人不要懷孕及採取避孕措施。
但現在循證醫學的資料表明, 乳腺癌後懷孕並不增加復發的風險, 可能甚至還有保護作用(也稱“母親效應”)。 按照醫學術語說, 治療後生育並不影響乳腺癌患者的遠期生存, 甚至能夠降低患者死亡的相對危險。
儘管近來更多的證據說明乳腺癌後懷孕並不增加復發的風險, 但研究發現乳腺癌後真正懷孕並且生育的女性並不多, 原因可能是:治療引起的不育, 恐懼復發, 缺乏諮詢指導, 以及病人自己選擇不生育。 因此, 對有生育需求的乳腺癌患者, 提供合理的醫學諮詢和心理干預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