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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氣湯臨證比較

大承氣湯去芒硝, 減枳實、厚樸用量, 為小承氣湯, 用於熱結不甚者。

方以示法, 方以示例, 經方也不例外, 臨證者總宜隨證處方用藥。 在處大、小承氣湯方時, 每味藥的用量都當因證而施, 因人而異。 基於此, 大、小承氣湯兩方的主要區別, 對於臨證者而言, 主要在於有無芒硝。

《傷寒論》在大承氣湯方證中多次提到“燥屎”, 如215條:“陽明病, 譫語, 有潮熱, 反不能食者, 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此為古人臨證觀察所得。 患者在服瀉下藥後, 在瀉下之稀水糞便中, 雜有堅硬之燥屎如球形, 粒粒可數。 燥屎排盡,

諸症緩解。 如腹中仍遺有燥屎, 症狀即不能完全緩解, 且數小時後緩解之症狀又複加重。 而臨證體會, 瀉下燥屎必用芒硝, 此即本草書中所說芒硝“潤燥軟堅”。 《此事難知》中在解讀大承氣湯時明確指出:“芒硝治腸轉矢氣, 內有燥屎。 ”單用大黃, 或配枳實、厚樸, 通常無法瀉下燥屎。 蓋大、小承氣湯方證之區別主要在於腹中有無燥屎。

大承氣湯去枳實、厚樸, 增芒硝用量, 加炙甘草, 為調胃承氣湯。 方書多謂調胃承氣湯有瀉熱和胃、潤燥軟堅之功, 與小承氣湯相比, 長於瀉熱, 短於瀉實。 大黃、芒硝相須為用, 瀉熱通便, 加炙甘草和中緩急, 卻又減緩大黃、芒硝瀉下之功。 故相對來講, 調胃承氣湯長於瀉熱, 在瀉熱中有和胃之功。 但方中畢竟大黃、芒硝並用,

倘臨證者使用較大量, 其瀉下力量仍然可大, 仍然可以有很好的瀉實之功。 因此, 單從長於瀉熱的角度去認識和應用調胃承氣湯似有片面之嫌。

方中有芒硝的潤燥軟堅, 調胃承氣湯是可以治療燥屎內結之陽明腑實證的, 只是瀉下力量較大承氣湯和緩而已。 《衛生寶鑒》中載一案:“靜江府提刑李君長子, 年一十九歲, 至元壬午四月間, 病傷寒九日。 醫者作陰證治之, 與附子理中丸數服, 其證增劇。 別易一醫作陽證, 議論差互, 不敢服藥。 李君親來邀請予為決疑, 予避嫌辭。 李君拜泣而告曰:太醫若不一往, 犬子只待死矣。 不獲已遂往視之。 坐間有數人, 予不欲直言其證, 但細為分解, 使自忖度之。 凡陽證者, 身須大熱而手足不厥,

臥則坦然, 起則有力, 不惡寒, 反惡熱, 不嘔不瀉, 渴而飲水, 煩躁不得眠, 能食而多語, 其脈浮大而數者, 陽證也。 凡陰證者, 身不熱而手足厥冷, 惡寒蜷臥, 面向壁臥, 惡聞人聲, 或自引衣蓋覆, 不煩渴, 不欲食, 小便自利, 大便反快, 其脈沉細而微遲者, 皆陰證也。 診其脈沉數得六七至, 其母雲, 夜來叫呼不絕, 全不得睡, 又喜冰水。 予聞其言, 陽證悉具, 且三日不見大便, 宜急下之。 予遂秤酒煨大黃六錢, 炙甘草二錢, 芒硝二錢, 水煎服之。 至夕下數行, 燥糞二十餘塊, 是夜汗大出。 翌日又往視之, 身涼脈靜矣。 ”本案為燥屎內結之腑實證, 用調胃承氣湯下之而愈。 用大承氣湯亦或可愈, 但不宜用小承氣湯。

《此事難知》中談到大、小、調胃三承氣湯時就明確指出:“以上三法,

不可差也。 若有所差, 則無形者有遺。 假令調胃承氣證, 用大承氣下之, 則愈後元氣不復, 以其氣藥犯之也;大承氣證, 用調胃承氣下之, 則愈後神癡不清, 以其氣藥無力也;小承氣證, 若用芒硝下之, 則或下利不止, 變而成虛矣。 三承氣豈可差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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