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承氣湯去芒硝, 減枳實、厚樸用量, 為小承氣湯, 用於熱結不甚者。
方以示法, 方以示例, 經方也不例外, 臨證者總宜隨證處方用藥。 在處大、小承氣湯方時, 每味藥的用量都當因證而施, 因人而異。 基於此, 大、小承氣湯兩方的主要區別, 對於臨證者而言, 主要在於有無芒硝。
《傷寒論》在大承氣湯方證中多次提到“燥屎”, 如215條:“陽明病, 譫語, 有潮熱, 反不能食者, 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此為古人臨證觀察所得。 患者在服瀉下藥後, 在瀉下之稀水糞便中, 雜有堅硬之燥屎如球形, 粒粒可數。 燥屎排盡,
大承氣湯去枳實、厚樸, 增芒硝用量, 加炙甘草, 為調胃承氣湯。 方書多謂調胃承氣湯有瀉熱和胃、潤燥軟堅之功, 與小承氣湯相比, 長於瀉熱, 短於瀉實。 大黃、芒硝相須為用, 瀉熱通便, 加炙甘草和中緩急, 卻又減緩大黃、芒硝瀉下之功。 故相對來講, 調胃承氣湯長於瀉熱, 在瀉熱中有和胃之功。 但方中畢竟大黃、芒硝並用,
方中有芒硝的潤燥軟堅, 調胃承氣湯是可以治療燥屎內結之陽明腑實證的, 只是瀉下力量較大承氣湯和緩而已。 《衛生寶鑒》中載一案:“靜江府提刑李君長子, 年一十九歲, 至元壬午四月間, 病傷寒九日。 醫者作陰證治之, 與附子理中丸數服, 其證增劇。 別易一醫作陽證, 議論差互, 不敢服藥。 李君親來邀請予為決疑, 予避嫌辭。 李君拜泣而告曰:太醫若不一往, 犬子只待死矣。 不獲已遂往視之。 坐間有數人, 予不欲直言其證, 但細為分解, 使自忖度之。 凡陽證者, 身須大熱而手足不厥,
《此事難知》中談到大、小、調胃三承氣湯時就明確指出:“以上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