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期發作、經後消失的腹痛及盆腔檢查正常, 即可診斷為痛經。 但需注意器質性病變引起的繼發性痛經, 有時兩種痛經同時發生。 痛經指與月經週期一致的下腹疼痛, 發生率約為90%, 需用止痛劑者約50%~60%, 而影響工作及生活者僅有10%。
痛經患者可選用激素進行治療, 如口服避孕藥、孕激素、人工週期治療、解痙劑、嗎啡類止痛劑等。
1.口服避孕藥:與避孕的用法相同。 短效避孕藥於月經第3天~5天開始服用, 通過抑制排卵解除痛經。 因卵巢分泌雌激素減少, 使子宮內膜增生不良, 經血量減少, 是解除痛經的又一原因。
2.孕激素:月經前5太難~7天補充孕激素可解除部分痛經。
3.人工週期治療:用於子宮發育不良者。
4.解痙劑:阿托品0.5毫克皮下注射, 可使子宮峽部鬆弛而減輕痛經。
5.嗎啡類止痛劑:因嗎啡類止痛劑可成癮, 所以應慎用。
6.中成藥:治療痛經的中成藥有痛經丸、加味消遙散等, 也可辨證施治服中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