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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中醫應推行用經方

最近, 經常遇到一些病人拿著在社區衛生機構開出的中醫處方來撿藥, 大多數的中藥味數都在25味左右。 毫無疑問是“標準的大包圍處方”, 有的處方完全違背中醫的“組方原則”, 寒熱不分、補瀉不稱、攻補過度、用量超大、甚有毒味。 由此, 筆者想到經方, 真心呼喊“經方進社區”。

明末清初名醫汪昂曾曰:“古人立方, 分量多而藥味寡, 譬如勁兵, 專走一路, 則足以破壘擒王矣。 後世無前人之朗識, 分量減而藥味漸多, 譬猶廣設攻圍, 以庶幾於一遇也。 然品類太繁, 功治必雜, 能無宜於此, 而不宜於彼者乎?”正是如此, “大包圍處方”弊病多,

甚至還會出現比經方更多的“不良反應”。

自古以來, 中醫在百姓心中早有“藥對方, 一口湯;不對方, 用船裝”的組方用藥原則。 也就是說, 只要辨證用藥正確, 不一定要藥味多, 有時一味藥“專走一路”就“足以破壘擒王”。 比較有名的獨參湯就一味人參可以取到“起死回生”的療效, 而“一味丹參飲, 功同四物湯”的名句成了多少有志中醫的“中醫辨證處方座標”?

何為經方?筆者贊成張仲景的《傷寒論》和《金匱要略》的經方。 共178方, 151味。 經方有何特點?“藥少而精, 出神入化, 起死回生, 效如桴鼓”, “普、簡、廉、效”。

經方的運用可減輕患者費用、減少藥物浪費等, 同時可提升中醫臨證水準等。 筆者認為, 中醫藥的推廣需要體現其“簡、便、效、廉”特點, 在社區中更應推行運用經方。

確需“大處方”的, 應實行三級醫師審核制度, 使其符合中醫理論原則, 這樣才能更好地在基層推廣和發展中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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