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 提出“兩個堅持”和“三個更加注重”, 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 推進綜合改革。 加強縣中醫院和縣醫院中醫科基本條件和能力建設。
《意見》指出, 公立醫院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 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醫院)改革是全面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 是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關鍵環節。
《意見》提出: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
每個縣(市)要辦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 繼續推進縣級醫院建設。 研究完善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的政策, 加強縣中醫院和縣醫院中醫科基本條件和能力建設, 積極引導醫療機構開展成本相對較低、療效相對較好的中醫藥診療服務。
建立科學補償機制, 破除以藥補醫, 理順醫療服務價格, 落實政府投入責任。 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和中醫服務等專案價格。 落實對中醫的投入傾斜政策。
下一步將在第一批311個試點縣基礎上新增700個縣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意見》要求2014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覆蓋50%以上縣(市), 2015年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