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抗菌藥物進行治療, 不僅需要謹慎地選擇藥物種類, 對藥物的劑量也需要謹慎把握。 這需要依據腎功能減退時藥物在體內過程(吸收、分佈、代謝、排泄)的改變以及對腎臟的毒性大小來決定。
需要維持原劑量或略減的抗菌藥物
需要維持元劑量或略減的抗菌藥物, 主要是指一些在肝臟內代謝或主要自肝膽系統排泄的藥物, 如大環內酯類(紅黴素、麥迪黴素、螺旋黴素等)、利福平、多西環素、林可黴素類等。
需要適當調整劑量的抗菌藥物
這一類抗菌藥物需要經過腎臟進行排泄,
需要顯著減少劑量的抗菌藥物
對於一些有明顯腎毒性, 並且主要經腎臟排泄的抗菌藥物, 如氨基糖苷類、萬古黴素、多黏菌素類等, 對於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來講其腎毒性會有明顯的體現, 因此最好能避免使用, 如必須使用時, 則需要顯著減少劑量, 並嚴密觀察。
需要禁用的抗菌藥物
一些抗菌藥物具有四環素類(多西環素除外), 呋喃類, 萘啶酸, 頭孢噻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