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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堵住“花錢買健康”陷阱?

保健品消費成為老年人受騙重災區, 不但花了冤枉錢買回一堆無用的東西, 還讓身心受損。 要堵住“花錢買健康”陷阱, 必須多管齊下, 綜合施治。

一是社會、家庭、老年人的子女要加強對老年人健康養生知識的正確宣傳、引導, 特別是子女要與老人多溝通、交流, 噓寒問暖。 讓老人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 知曉保健品不是藥品, 不具有治病功能, 要讓他們感受子女的孝心, 有事多與子女溝通商量, 不甯信騙子而不信親人。 避免老人在孤獨、貪小便宜、愛面子、怕生病等脆弱心理下, 輕易陷入諸如虛假養生講座、免費體驗、贈送禮品、購物返錢等騙子圈套,

或在保健品“包治百病”的療效吹噓下, 失去應有抵抗力, 跌入“花錢買健康”陷阱。

二是工商、食藥、公安等職能部門要強化執法, 嚴厲打擊保健品市場虛假宣傳、坑蒙拐騙以及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加大違法犯罪成本。 不但要讓無良商家退款, 也要處以罰款等, 對騙子更要追究刑事責任。 避免執法風頭一過, 違法商家或騙子即故伎重演, 或者“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禍及更多老百姓。

目前, 一些商家把保健品當藥賣, 虛假宣傳其“療效”, 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引誘資訊不靈又容易輕信的老人上當受騙。 這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 有關部門應該積極執法亮劍。 根據廣告法、不正當競爭法,

可以“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或者“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食品安全法, 應“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責令停產停業, 直至吊銷許可證”。 如果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造成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害的, 除了要賠償消費者損失外, 還應“退一賠十”, 即退回貨款並按其十倍金額進行懲罰性賠付。

總之, 只有宣傳到位, 增強消費者防騙能力, 並嚴格執法, 形成強大震懾, 才能有效堵住“花錢買健康”陷阱, 維護好老年人合法權益和保健品市場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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