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病機理
輸血相關的移植物抗宿主病多發生在易感人群, 如先天或後天免疫缺陷病人或輸注粒細胞的受血者,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接受免疫功能正常的淋巴細胞, 供者淋巴細胞主要攻擊受者骨髓和造血組織, 導致骨髓增生不良, 引起移植物抗宿主病(受累的系統和器官包括肝臟、胃腸道、皮膚和骨髓), 尤其在供-受者間分擔相同的HLA時。
2、臨床表現
輸血相關的移植物抗宿主病一般發生在輸血後1~2周, 患者通常于輸血後3~4周死於感染或出血。 典型的GVHD症狀包括:全血細胞減少;面部、手心、腳心出現皮膚紅斑和細小斑丘疹、色澤暗紅,
3、診斷
外周血淋巴細胞細胞HLA分析發現供-受者混合嵌合體出現, 證明輸入成分的淋巴細胞植入, 即可診斷輸血相關的移植物抗宿主病。
4、臨床處理和預防措施
臨床上對於輸血相關的移植物抗宿主病, 除非有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可能, 否則沒有有效的治療措施。
該病的發生率缺乏明確的統計資料, 致死率大於90%, 21天內的死亡率為80%。 臨床上可採取下列預防措施:
(1)使用輻照血;
(2)以下措施效果有限:使用白細胞篩檢程式、避免使用有血緣關係的血液製劑、使用保存時間較長的成分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