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的突然死亡曾一度被忽視, 近年來隨著降低死亡率作為癲癇治療的重要目標, SUDEP逐漸受到了關注。 現較為統一的定義為:SUDEP是突然的、意想不到的、有或無目擊者、非外傷和非溺死、有或無癲癇發作的證據, 排除癲癇持續狀態並經屍檢除外中毒及結構性異常原因導致的死亡。 目前診斷分類標準不一,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國立神經病學與卒中研究所工作組建議診斷分類為:肯定的SUDEP:即經屍檢明確排除其他死因;很可能的SUDEP:未經屍檢的, 但符合定義的;可能的SUDEP:不能除外是SUDEP, 但無充分證據明確死因。
由於研究的對象和方法不同以及SUDEP的診斷標準不一致, SUDEP發生率的報導不一。 相對于正常人群, 癲癇患者猝死率要高20倍。 多項研究顯示普通癲癇人群的SUDEP約為0.9-2.3/1000/年, 慢性癲癇人群約為1.1-5.9/1000/年, 而在癲癇手術候選者或手術後仍有發作者高達6.3-9.3/1000/年。 關於兒童的SUDEP研究很少, 有報導五年內未緩解的兒童癲癇患者約12%在40歲之前會發生SUDEP。 來源於病例對照研究的資料提示SUDEP的危險因素包括:頻繁的癲癇強直陣攣發作、多藥治療、發病年齡小、病程長、男性和症狀性病因。 Aurlien等報導26例SUDEP患者中有10例使用拉莫三嗪, 其中9例是使用拉莫三嗪的女性患者,
有效的抗癲癇治療是預防SUDEP的最好方法。 有效的藥物治療可以降低多達7倍的猝死風險。 選擇合適的抗癲癇藥物之前, 進行心率變異率的檢查, 從而慎重選擇對心臟興奮性影響的藥物。 其他的方法如手術, 迷走神經刺激控制發作能否預防SUDEP仍需進一步研究證明。
目前國內對於SUDEP的認識主要來源於國外文獻報導和國內個案總結, 我們希望廣大臨床醫生應重視和提高SUDEP的認識, 建立SUDEP病例呈報系統, 研究設立合理的SUDEP危險分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