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的化學反應隨著溫度的升高而加快, 溫度上升10度, 化學反應速度可增加2-4倍, 因此, 藥品存放的位置應選擇家中最涼爽乾燥處, 避免藥物受熱、受日光照射。
藥品不宜冰凍。 用藥前, 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掌握用法用量, 掌握儲藏方法。
要經常(一般為3-6個月)檢查藥品是否超過有效期或變質失效。 如發現藥品超過有效期限, 藥品變色、鬆散、潮解、有斑點, 膠囊有黏連、開裂, 丸藥有蛀蟲、黴變, 糖漿、膏滋類藥發黴、發酵, 藥水渾濁沉澱, 眼藥水混濁有絮狀物等情況時, 均應及時處理與更換。
藥品保存“老生常談”
● 藥品最好儲存在原來的包裝容器內,不要另外分裝到其他容器。
● 藥物取用之後,應立即歸還原處收藏,不能隨便放置在外。
● 內服藥與外用藥應用有顏色的標籤區分(一般外用藥可用紅色標示,起到警示作用),並分開存放。
● 保持標籤的完整性。 每個品種的藥品都要有標籤,寫明用法、用量與注意事項,沒有標籤以及標籤不完整的藥品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