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
主要特點是出現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症。
肺部表現最為突出。 大量口服後24小時內可迅速發生肺水腫及出血表現。 一般1~3日出現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征。 部分患者發生遲發性肺纖維化, 在發病8~14天后再度出現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征, 導致死亡。 非大量吸收者, 早期可無明顯症狀或有其他臟器損害表現, 在1~2日內出現肺部症狀, 後發生肺纖維化。 X線胸片早期可正常, 後出現肺炎、肺不張、肺水腫或肺纖維化等影像。 肺功能異常可能出現較早。 一旦遲發性肺部症狀出現, 則預後差。
消化系統:口服後有口及咽部燒灼感、噁心、嘔吐等症狀,
泌尿系統:可出現膀胱炎症狀, 常在2~6天內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
其他:少數病例可發生心肌損害或腦水腫等。
局部表現:
眼污染濃液體後可出現刺激症狀, 結膜或角膜灼傷。
皮膚污染濃液體後可出現接觸性皮炎及灼傷, 常為遲發性的。
吸入時可發生鼻衄。
急救處理:
急救治療以制止吸收, 加速排出及控制氧療為主。
接觸量大者立即脫離現場。 皮膚污染時立即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沖洗15分鐘。 眼污染時立即用清水沖洗10分鐘。 口服者給催吐, 有消化道腐蝕症狀者禁忌; 洗胃及灌腸, 有腐蝕症狀者需謹慎。 洗胃及灌腸液內加入漂白土、皂土或活性炭可使百草枯失活,
控制或避免氧療。 給低於21%的氧吸入, 以免高濃度氧加重肺損害。 用PEEP維持肺膨脹, 可避免增加氧分壓而改善缺氧。 早期症狀消退後仍需繼續觀察, 因可能出現遲發性肺部損害。
某些藥物如竟爭劑、抗氧化劑、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劑的療效尚未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