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眼睛要看清楚外界的物體, 兩個因素必須具備。 第一, 被視物體的表面要有足夠的亮度。 光線不好, 亮度不夠則物體看不清楚。 第二, 眼球、視路和視覺中樞沒有生理缺陷, 功能正常。 後一個因素已經談的很多了, 現在我們來說怎樣改善用眼環境。
①適宜的亮度
光線是引起視覺最基本的條件。 這種光不是光滑鏡面反射的眩光, 而是物體表現發出的彌漫性, 均勻一致的反光,
兒童學習的近環境採光照明的要求是:
(1)學校的教室和家庭做作業的房間, 自然光時, 窗戶的透光面積與房間面積之比不低於1:6。 光線投入的方向, 應該從左側投入, 不要從正前方或右側採光。 防止陽光直射下閱讀書寫。 用人工光源照明時, 室內環境與書本作業面的亮度對比越大, 越易引起視力疲勞。 如果在黑暗的室內, 只開一個檯燈閱讀, 則眼睛很快疲勞。
所以學習時除了檯燈照明外, 室內還應再開一小燈, 以減少室內明暗差。 桌面和書本的照度與視覺效果成正比,
白熾燈與螢光燈相比, 白熾燈是一種暖光源, 光線柔和穩定, 色溫接近自然光, 在這種光源環境下學習, 眼睛不易疲勞。 學習時的照明度最好達到200勒克司(Lux), 為此白熾燈至少應在40W以上, 左側光源距桌面30釐米為宜, 60W, 不超過50釐米。
(2)避免眩光環境下讀寫。 眼睛直視任何光源都產生眩光損害, 所以在近距離作業時, 光源不能直接照到眼內, 更不能在陽光下閱讀和寫字。 能反光的黑板、桌面和白紙, 都能增加反射眩光。
②適宜的對比度
亮度對比度高, 視物清晰而不易疲勞。 兒童們使用的書本, 上課的黑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