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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亞急症患者應掌握的降壓原則

高血壓亞急症是指血壓顯著增高但不伴靶器官損害, 包括無併發症的急進性的高血壓患者及圍術期高血壓患者, 應根據發病的緩急和心血管病情況採取治療措施。

1、高血壓亞急症初次發作後應在24~48小時內將血壓緩慢降至160/100mmHg, 一般採用口服降壓藥物緩慢降壓, 如鈣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滯劑、利尿劑、α受體阻滯劑、β受體阻滯劑等。

2、對以前曾進行降壓治療而近期停藥高血壓患者, 可重新使用以前藥物, 對仍在使用者加大劑量或聯合使用, 對從未使用者可使用長效降壓藥。

需要注意的是, 高血壓亞急症患者不主張舌下含服或口服短效硝苯地平片, 以免發生過度降壓誘發腦卒中、急性心肌梗塞等危險併發症。

Tips:血壓控制後別忘調整治療方案

高血壓亞急症患者在血壓初步控制後, 應及時調整原來未達標的治療方案, 以免病情反復發生, 此後可應用長效製劑控制血壓至最終的靶目標值。 對於某些無併發症但血壓較高的患者來說, 更應調整治療方案, 避免過度治療造成相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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