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六個月的慌亂
作家蜜雪兒·卡茲納夫解釋說:“首先不要把戀愛和愛情混為一談。 它們最初都表現為當事人身心的慌亂。 拉辛筆下的費德爾這樣描述戀愛 :‘我看見了他, 臉就紅了, 他一看我, 我的臉又立刻白了’, 神經學家和精神病醫生們認為這屬於強迫性神經症。 ”戀愛大約持續六個月到一年的時間。
“感情的真相隨後才會顯現, ”蜜雪兒·卡茲納夫接著說, “最初的狂熱會漸漸變化, 我們終於認識到, 最重要的從此再也不是我們的小自我, 或我們從對方那裡得到的愉悅, 而是對方變成了我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人。
要求對方證明愛情
“我和伊蓮說話時字斟句酌。 但我本來是個喜歡跟女人開玩笑, 無憂無慮的人, ”喬治說, “我對伊蓮很尊重。 我知道自己愛她, 因為我想方設法把她留住。 ”洛絲在談到自己的感受時說:“有時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否還愛艾科, 我好像對他無所謂了。 但有時候他的一個平常的小動作, 比如用手攏頭髮, 或一句讓我心照不宣的話, 就會使我心動、感慨, 明白我對他的愛還在。 ”
時間、慌亂、尊重, 愛情的證據因人而異。 不過, 精神分析學家、巴黎大學的教授阿蘭·吉爾認為, 這些證據實際上什麼都證明不了。 “這只是些想對愛情有所瞭解的企圖,
然而這種闖入使當事人陷入無比慌亂的狀態, 他不由自主地試圖重新建立邏輯和理智, 以確信自己沒有變瘋狂。 “戀愛中的人會不厭其煩地追問對方, 想弄清楚自己在他心目中佔據的位置。 這種要求對方向自己證明愛情的行為, 本身就證明了自己懷著的愛情。 ”
科克多的警句應該改成:“這世上沒有愛情, 也沒有愛情的證明, 有的只是證明愛情的要求。 ”當我們感到自己不可抑制地要讓對方提供愛情的證明時, 我們就可以確信, 自己陷入了愛情。
身體的躁動
還有身體,
最終, 幫我們窺見愛情的並不是理智, 而是我們的身體。 自己的身體如何恒久地被愛人佔據, 即使在那些與他分離的時刻;而與他在一起的時候, 又是怎樣如饑似渴地接收著他的一切, 他的動作, 他的態度,
真切的思念
對凱琳來說, 愛的證明確鑿無疑:“我愛上誰的時候, 就總是想念他。 不管是在工作, 在看電影, 還是跟女友聊天, 他總是一陣陣地出現在腦海裡。 我強烈地感受到分離, 這種緊張直到他出現時才會緩解。 ”
愛就是對愛人的尋找, 因為只有他才能使我們覺得生命完整。 “我們在愛情裡尋找的, 是一直缺乏的、而又不知其為何物的東西, ”阿蘭·吉爾解釋說, “我們愛情的物件有著奇妙的天賦, 只要他在那裡, 就能帶來圓滿, 使我們輕鬆, 心馳神蕩, 愉悅如上九霄。 ”在無法填補的空虛中生活, 是人類的宿命。 愛一個人, 就是要求得到對方並不擁有的東西, 但對方的存在足以彌補這種缺憾。
保持部分的無知
我們愛上的究竟是什麼?也許還是不知道為好。 希臘神話中, 普賽克與愛神厄洛斯夜夜春宵, 厄洛斯提出的唯一條件, 是女人永遠也不能看見他的樣子。 普賽克的姐妹們嘀嘀咕咕:“他不想現身, 說不準是個妖怪。 ”
終於有一天, 普賽克趁厄洛斯睡著的時候, 找來一盞燈, 照亮了他的面容。 燈光下的愛神是那樣美貌, 女人不由得渾身顫抖, 滾燙的燈油滴到愛神的皮膚上, 驚醒了他, 他就逃走了。 愛情這個誘人的魅影, 經不起苦苦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