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療法是治療急性腎功能衰竭(ARF)的重要手段, 其目的在於
①清除過多的水份及毒素;
②維持腎衰竭病人體內的酸堿平衡;
③為腎功能衰竭病人用藥及營養治療創造條件;
④避免急性腎功能衰竭病人出現多臟器功能衰竭。
目前認為一旦急性腎功能衰竭確診, 又無禁忌證時, 應儘早進行血液淨化治療, 特別是在高分解代謝型ARF患者, 以期降低病死率。
下述指征可供急性腎衰竭病人進行血液透析治療時參考:
①水鈉瀦留嚴重, 如出現急性肺水腫和腦水腫等;
②電解質紊亂, 尤其是高鉀血症(血清鉀≥ 6.5mmol/L或心電圖提示高鉀);
③高分解代謝型, 每日尿素氮上升≥14.3mmol/L, 肌酐上升≥177umol/L;
④如果是非高分解代謝型, 有少尿或無尿2天以上, 肌酐≥442umol/L, 尿素氮≥ 21.4mmol/L, 肌酐清除率≤10ml·min-1·(1.73m2)-1;
⑤尿毒癥症狀嚴重, 如嗜睡、昏迷、抽搐、癲癇發作等;⑥誤型輸血者, 游離血紅蛋白≥80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