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往往與用藥劑量及個體差異有一定的關係。 一般而言, 藥物引起的腎損害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可以預知的, 也就是說所使用的藥物本身具有潛在的腎毒性。 在一般治療劑量下, 藥物並不會導致明顯的腎損害發生;但是在某些情況下, 比如過大劑量使用、用藥者自身存在脫水或休克等情況導致腎臟血流量減少、用藥者患有腎臟疾病或用藥者為老年患者時, 就有可能發生明顯的腎損害, 甚至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 另一種則是無法預知的, 即藥物本身並沒有直接的腎毒性,
藥物引起的腎損害在臨床上的表現可以多種多樣, 急性腎功能衰竭是最多見的, 常在服用致病藥物後的一兩天至一兩周內發生。 常常有胃腸道症狀如厭食、噁心、嘔吐等, 這是因為患者腎功能下降導致機體代謝產生的毒素不能完全排出而在體內積聚引起的。 有部分病人可有全身過敏的表現如皮疹、發熱等, 而腎臟病的表現則常常不明顯, 需進行尿化驗檢查才能明確,
發生了急性腎功能衰竭能不能治好是一個重要問題。 但它與及時發現、及時停藥、及時治療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及時發現並停用可疑的藥物, 在此基礎上給予相應的治療, 常常可使大部分患者的腎臟病變得以恢復。 但由於藥物引起的急性腎功能衰竭臨床上表現往往不典型, 早期不能得到病人及醫生的及時注意而被漏診,
那麼, 如何避免藥物引起的腎臟損害呢?其實基本的一個原則就是不要濫吃藥, 不論西藥還是中藥都是如此。 所有的服用藥物尤其是特殊藥物的行為, 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有腎臟疾患的老年人則更應慎重。 此外在服用藥物的過程中,
小編語:我們一定要牢記:藥是紙包槍殺人不見傷;是藥三分毒這兩句古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