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女人都愛炫耀。 有了糗事, 沉默寡言, 有了幸福, 高聲宣傳。 耳環項鍊大鑽戒, 可以曬曬我多富;鮮花美酒西洋菜, 可以曬曬我情調。
常言說, 女人的幸福瞞不了人。 主要是因為, 女人的幸福根本不希望瞞著人。
看看周迅, 看看李湘, 看看周圍所有曾經高喊著“我幸福, 我很幸福”的女人們, 她們曾經一樣樣列舉的幸福光榮事蹟, 到了現在, 都一條條的完蛋。 李湘離了, 周迅分了, 還有女孩們在“分與不分”之間徘徊。
不得不說, 愛炫的女人栽得快, 曬幸福, 早晚要不幸福。 幸福的愛情, 經不起曬。 曬完之後, 你周圍的人,
週末時, 他有沒有載你去郊遊?如果沒有, 他是不是對你冷淡了?情人節, 他有沒有送你999朵玫瑰?如果沒有, 他是不是變心了?……
人人都對你的愛情高標準嚴要求, 不允許你們有一點點懈怠之處, 稍有懈怠, 便認定, 佳偶變怨偶。
你招架不住周圍人的眼光評論, 久而久之, 自己的心裡也會生出種種不對勁的情緒:要做大家眼中的模範情侶, 要一生致力於“令人羡慕”這項事業。 女人啊, 幸福曬得過火, 是很累人的。
一直很喜歡周迅, 但自從她跟李大齊交往後, 不太喜歡了。 那麼可愛的一個女人, 簡直快變成祥林嫂了, 走到哪兒嘴裡都是“大齊大齊”不撒口:“髮型是大齊設計的”、“衣服是大齊選的”、“歌是唱給大齊的”、“獲獎了,
緊接著, 觀眾看他們的眼光不一樣了, 似乎他們就該是連體人, 稍有分開便讓人聯想紛紛:周迅是不是有新歡了?大齊是不是移情別戀了?誰都堵不住別人的嘴, 別人嘴裡念叨, 你心裡就有得煩。 煩來煩去, 看著身邊那個曾經堪稱完美的戀人也越來越不是原先那個滋味了。
女人的幸福, 從來不是輸在別人手上的, 永遠都是輸在自己手中。 那些愛炫的姐姐妹妹們, 別曬了, 即便你真的很幸福, 但幸福這種事, 最好偷著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