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注視遠方物體和注視近方物體需要不同的屈光度, 眼睛根據注視距離付出相應屈光度的功能稱為“調節”, 看近時調節加大, 看遠時調節降低。 另一方面, 在注視近距離物體時, 兩眼要同時向內聚集才能保證雙眼都同時看到物體, 此功能稱為“輻輳”。
“調節”和“輻輳”正常是相互匹配, 同比例增減, 一旦因某種原因破壞他們的平衡時, 就會發生異常。 而最常見的因素是眼睛的遠視狀態, 這是因為遠視眼要比正常付出更多的“調節”而不需要“輻輳”的增加, 但是隨調節的增加互動功能令“輻輳”也加大, 這加大的輻輳就可以使眼球產生過多的內聚力而出現眼向內斜的“對眼”。
嬰幼兒出現“對眼”現象有兩種情況, 一是嬰兒的發育沒有完善, 雙眼互動功能沒有健全, 這是暫時的生理反應, 在發育完善以後即可消失。 另一方面, 幼兒發育過程中決大多數存在遠視狀態, 經常要加大輻輳, 出現內斜視情況, 遠視度數越大越明顯, 但這還不等於已經有了斜視眼, 因為只要按照發育規律做保健措施, 隨著發育過程也會逐步正常。 只有在長期輻輳加大情況下, 才會有不可逆的斜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