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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幼兒弱視的原因

人體注視遠方物體和注視近方物體需要不同的屈光度, 眼睛根據注視距離付出相應屈光度的功能稱為“調節”, 看近時調節加大, 看遠時調節降低。 另一方面, 在注視近距離物體時, 兩眼要同時向內聚集才能保證雙眼都同時看到物體, 此功能稱為“輻輳”。

“調節”和“輻輳”正常是相互匹配, 同比例增減, 一旦因某種原因破壞他們的平衡時, 就會發生異常。 而最常見的因素是眼睛的遠視狀態, 這是因為遠視眼要比正常付出更多的“調節”而不需要“輻輳”的增加, 但是隨調節的增加互動功能令“輻輳”也加大, 這加大的輻輳就可以使眼球產生過多的內聚力而出現眼向內斜的“對眼”。

嬰幼兒出現“對眼”現象有兩種情況, 一是嬰兒的發育沒有完善, 雙眼互動功能沒有健全, 這是暫時的生理反應, 在發育完善以後即可消失。 另一方面, 幼兒發育過程中決大多數存在遠視狀態, 經常要加大輻輳, 出現內斜視情況, 遠視度數越大越明顯, 但這還不等於已經有了斜視眼, 因為只要按照發育規律做保健措施, 隨著發育過程也會逐步正常。 只有在長期輻輳加大情況下, 才會有不可逆的斜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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