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左右的孩子, 有的喜歡咬人。 不單是保育園內的孩子, 在家裡撫育的孩子, 也會因故咬母親的手, 一般母親會說“好疼”, 然後訓斥孩子。 因此, 孩子害怕, 也就不再咬了。
在保育園, 孩子剛開始咬人時, 就要嚴加訓斥, 讓他害怕。 有時保育園還會流行孩子“互相咬”, 1個孩子咬了另1個孩子, 挨咬的孩子哭叫起來, 咬人的孩子, 好像因此得到一種快感, 又咬其他的孩子。 而挨咬的孩子, 反過來開始咬別人。 這樣流行起來, 一時間很不容易糾正, 因此在“互相咬”流行之前, 就要制止住。 快到1歲的孩子, 把他們從床上放到地板上玩時,
咬人的孩子, 也許是想把自已的要求傳達給對方, 但又不會用語言很好地表達, 煩躁不安中出現這種行為。 這種情況有時會持續到1歲半。
有時孩子咬人的原因是身邊沒有人傾聽他的要求。 保育員在他身邊或者不在他身邊都經常看著他, 注意觀察他的要求, 並且設法滿足, 這樣他就不咬人了。
制止咬人的措施
如果在一間保育室裡, 1保育員照管20名3歲以下的孩子, 被忽略的小孩子在要求得不到滿足時, 他就會開始咬人。 一旦發現咬人行為發生, 就要立即給予嚴厲批評。 為了給他留下深刻印象, 捏住他的嘴唇說“咬人可不行”。 對於這樣的孩子, 與其將他從小組隔離開, 不如去發現他的要求,
如果在室內咬人行為流行了, 可以暫時在戶外進行保育, 讓他們在庭院中娛樂, 如蕩秋千等, 分散一下過剩的精力。
和咬人同一時期, 撓人也流行。 有時撓人發生在星期一, 如果星期日父母給他把指甲剪掉, 抓傷的現象也就很少發生了, 所以首先應該把客觀原因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