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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冬季感冒 慎用感冒藥

選擇有兒童安全保護瓶蓋的藥品, 並放置于兒童無法夠取的地方。
在給兒童同時使用多種OTC感冒咳嗽藥時要非常謹慎。 如果兒童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成分的兩種藥品, 可能會因過多攝取此成分而導致傷害。 例如, 不要給兒童使用超過一種以上含有抗組胺成分的藥品。
查看藥品標籤的“活性成分”部分。 這將幫助理解藥品中含有哪些活性成分, 以及這些活性成分治療哪些症狀。 感冒咳嗽藥經常含有一種以上活性成分, 如抗組胺藥、減充血藥、鎮咳藥、祛痰藥、解熱鎮痛藥。
嚴格按藥品標籤使用。 藥品標籤會告訴你給多少藥,

多長時間給藥一次。
應使用藥品自帶的量匙或專門用於量取藥品的器具。
禁止將該類藥品用於兒童的鎮靜與催眠。
應瞭解OTC感冒咳嗽藥的作用僅僅在於減緩相關症狀, 這類藥品既不能對因治療, 也不能縮短病程。
澳大利亞醫療產品局(TGA)日前也發佈資訊, 建議OTC感冒咳嗽藥不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TGA稱, 國外已收到一些關於兩歲以下嬰幼兒使用OTC感冒咳嗽藥的嚴重副作用報告。 評估結果表明, 由於缺乏兩歲以下兒童使用感冒咳嗽藥的有效性證據, 並在平衡其風險後, 此類藥品並未顯示出其總體的健康利益。 因此TGA建議, 包括下述成分的藥品不應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抗組胺藥:馬來酸溴苯那敏、馬來酸氯苯那敏、鹽酸苯海拉明;鎮咳藥:氫溴酸右美沙芬、福爾可定;祛痰藥:愈創甘油醚、吐根;減充血藥:鹽酸去氧腎上腺素、鹽酸偽麻黃堿。

TGA已建議生產商刪除感冒咳嗽藥標籤和說明書中0~2歲嬰幼兒的使用說明;要求在所有非處方感冒咳嗽藥的標籤和說明書中注明“禁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TGA強調標籤和說明書的修改將需要一定時間來完成。
對於兩歲以上的兒童, TGA建議:要嚴格遵照藥品標籤的指導給藥;不要超過推薦給藥劑量、時間間隔和療程;應使用藥品自帶的量匙或專門用於量取藥品的量具;不要一次給兒童一種以上含有相同成分的藥品, 除非有藥師和醫生的指導;如果對標籤和說明書有不明確的地方或理解有困難,
請諮詢藥師或醫生。
近期, 澳大利亞國家藥物和毒物目錄編制委員會(NDPSC)也做出決定:將0~2歲嬰幼兒用“有鎮靜作用的抗組胺藥”口服製劑藥從目錄3(由藥師發售)移至目錄4(處方藥), 即此類藥品只能作為處方藥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此決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實行。 “有鎮靜作用的抗組胺藥”包括:溴苯那敏、氯苯那敏、右氯苯那敏、苯海拉明、朵拉西敏、非尼拉敏、曲普利啶等, 此類抗組胺藥可進入血腦屏障, 引起嗜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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