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對創傷人員的現場急救, 對於搶救傷者生命、提高傷者的生活品質、降低傷者的致殘率、減輕傷者的家庭負擔及社會負擔、緩解社會矛盾具有重要的意義。 然而, 我們在工作中發現, 不少群眾由於缺乏急救醫療知識, 面對事故中受傷人員時, 有的束手無策, 有的在搶救過程中反而加重了受傷人員的傷情。 因此, 當前普及急救醫療知識至關重要。
對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是急救的第一步驟, 急救措施採取得越快越好。 搶救人員在對受傷者傷情進行初步判定後, 要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止血、包紮、固定和搬運等措施。
措施一:止血
止血是現場急救者首先要掌握的一項基本技術。 在這裡首先來瞭解一下各類血管的出血特徵。
1毛細血管出血
這種情況下出血緩慢, 出血量少。 如擦破傷, 一般會由於血液凝固而自然地止血。
2.動脈出血
特別是較大的動脈, 血流猛急, 呈噴射狀。
3.靜脈出血
一般是將受傷靜脈的遠心端壓住而止血。 動脈出血或靜脈出血經過止血處理後, 儘快送醫院進行治療。
根據傷者的出血狀況判斷出血情況後, 就要根據情況採取具體的止血方法, 具體方法有以下幾種。
方法一:指壓止血法
指壓止血法是動脈出血最迅速的一種臨時止血法, 是用手指或手掌在傷部上端用力將動脈壓癟於骨骼上,
1.肱動脈壓迫止血法
此法適用於手、前臂和上臂下部的出血。 止血方法是用拇指或其餘四指在上臂內側動脈搏動處, 將動脈壓向肱骨, 達到止血的目的。
2.股動脈壓迫止血法
此法適用於下肢出血。 止血方法是在腹股溝(大腿根部)中點偏內, 動脈跳動處, 用兩手拇指重迭壓迫股動脈於股骨上, 制止出血。
3.頭部壓迫止血法
壓迫耳前的頸淺動脈, 適用於頭頂前部出血。 面部出血時, 壓迫下頜骨角前下凹內的頜動脈。 頭面部較大的出血時, 壓迫頸部氣管兩側的頸動脈, 但不能同時壓迫兩側。
4.手部壓迫止血法
如手掌出血時,
5.足部壓迫止血法
足部出血時, 壓迫脛前動脈和脛後動脈。
方法二:加墊屈肢止血法
加墊屈肢止血法是適用於四肢非骨折性創傷的動脈出血的臨時止血措施。 當前臂或小腿出血時, 可于肘窩或國窩內放紗布、棉花、毛巾作墊, 屈曲關節, 用繃帶將肢體緊緊地縛于屈曲的位置。
方法三:止血帶止血法
止血帶止血法, 主要是用橡皮管或膠管止血帶將血管壓癟而達到止血的目的。 這種止血方法較牢固、可靠, 但只能用於四肢動脈大出血。
1.止血帶結紮法
橡皮止血帶使用方法:左手拿橡皮帶、後頭約16cm要留下;右手拉緊環體紮, 前頭交左手, 中食兩指挾, 順著肢體往下拉,
2.使用止血帶時應注意的問題
(1)止血帶應放在傷口的近心端。 上臂和大腿都應繃在上1/3的部位。 上臂的中1/3禁止上止血帶, 以免壓迫神經而引起上肢麻痹。
(2)上止血帶前, 先要用毛巾或其他布片、棉絮作墊, 止血帶不要直接紮在皮膚上;緊急時, 可將褲腳或袖口卷起, 止血帶紮在其上。
(3)要紮得鬆緊合適, 過緊易損傷神經, 過松則不能達到止血的目的。 一般以不能摸到遠端動脈搏動或出血停止為度。
(4)結紮時間過久, 可引起肢體缺血壞死。
(5)要有上止血帶的標誌, 注明上止血帶的時間和部位。 用止血帶止血的傷患應儘快送醫院處置, 防止出血處遠端的肢體因缺血而導致壞死。
措施二:包紮
包紮的主要目的是簡易止血、保護傷口和固定。 使用的材料主要有繃帶、三角帶等, 如無上述物品, 可以用清潔的毛巾、圍巾、衣物替代, 包紮時力量以達到止血目的為准。 包紮過程中, 如發現傷口有骨折端外露, 切忌將骨折端還納, 否則可導致深層感染。 腹壁傷致腸管外露時, 應使用清潔的碗等物扣住外露腸管, 達到保護目的, 嚴禁將流出的腸管還納。
措施三:固定
骨折時局部疼痛,活動時疼痛劇烈,並有明顯腫脹或畸形、功能障礙。在進行止血與包紮後要進行骨折固定;固定時,應在骨突處用棉花或布片等柔軟物品墊好,以免造成局部組織損傷。固定骨折的繃帶鬆緊應適度,並露出手指或腳趾尖,以便觀察血液流通情況。骨折急救應注意:
1、骨折時,由於局部有內出血而不斷腫脹,所以不應固定過緊,不然會壓迫血管引起局部組織壞死;
2、骨折伴有休克,也要同時進行搶救;
3、對於大、小腿和脊椎骨折,一般應就地固定,不要隨便移動患者;
4、固定要穩妥牢固,要固定骨折的兩端和上下兩個關節;
5、上肢固定時,肢體要彎曲,綁成曲肘狀。下肢固定時,肢體要伸直;
6、包紮固定過緊也會引起神經麻痹,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7、衣服有所妨礙時,不要脫掉,直接用剪刀剪開。
措施四:轉運
轉運轉運是現場急救的最後一個環節。及時正確的轉運可挽救傷者生命,不正確的轉運可導致前功盡棄。
昏迷傷者的轉運,最為重要的是保持傷者的呼吸道通暢,傷者應側臥,要隨時觀察傷者,一旦出現嘔吐,應及時清除嘔吐物,防止誤吸。
對於有脊柱傷或懷疑有脊柱傷者,搬動必須平穩,防止出現脊柱彎曲,嚴禁背、抱或二人抬。
對於頸椎受傷者,必須固定其頭部。
對於使用止血帶的傷者,應及時鬆開止血帶,再重新固定。
嚴禁將流出的腸管還納。
措施三:固定
骨折時局部疼痛,活動時疼痛劇烈,並有明顯腫脹或畸形、功能障礙。在進行止血與包紮後要進行骨折固定;固定時,應在骨突處用棉花或布片等柔軟物品墊好,以免造成局部組織損傷。固定骨折的繃帶鬆緊應適度,並露出手指或腳趾尖,以便觀察血液流通情況。骨折急救應注意:
1、骨折時,由於局部有內出血而不斷腫脹,所以不應固定過緊,不然會壓迫血管引起局部組織壞死;
2、骨折伴有休克,也要同時進行搶救;
3、對於大、小腿和脊椎骨折,一般應就地固定,不要隨便移動患者;
4、固定要穩妥牢固,要固定骨折的兩端和上下兩個關節;
5、上肢固定時,肢體要彎曲,綁成曲肘狀。下肢固定時,肢體要伸直;
6、包紮固定過緊也會引起神經麻痹,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7、衣服有所妨礙時,不要脫掉,直接用剪刀剪開。
措施四:轉運
轉運轉運是現場急救的最後一個環節。及時正確的轉運可挽救傷者生命,不正確的轉運可導致前功盡棄。
昏迷傷者的轉運,最為重要的是保持傷者的呼吸道通暢,傷者應側臥,要隨時觀察傷者,一旦出現嘔吐,應及時清除嘔吐物,防止誤吸。
對於有脊柱傷或懷疑有脊柱傷者,搬動必須平穩,防止出現脊柱彎曲,嚴禁背、抱或二人抬。
對於頸椎受傷者,必須固定其頭部。
對於使用止血帶的傷者,應及時鬆開止血帶,再重新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