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性致癌因素
如與較大劑量X線接觸或大劑量紫外線照射, 可使皮膚患鱗狀細胞癌;又如長期與大劑量放射性物質接觸的礦工、長期生活在放射性物質污染區的居民, 容易得肺癌和白血病;再如長期食用過熱、過硬食物刺激的人食管癌的發病率就高。
二、化學性致癌因素
經醫學研究發現有致癌作用的化學物質有:1、化學元素, 長期和較大劑量接觸鉻可引發肺癌;鎳能引起肺癌和鼻癌;砷能引發皮膚癌和肝癌;鎘可引發前列腺癌;鉛、鐵、鋅、硫、鉬等也可能引發癌症。 2、環狀碳氫化合物, 煤煙灰和煤焦油中含有環狀碳氫化合物,
三、生物致癌因素
從科研成果看, 生物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
一是病毒:已從非洲兒童淋巴癌和鼻咽癌患者的癌組織中分離出一種皰疹樣病毒(EB病毒), 從乳腺癌、白血病、宮頸癌、惡性黑色素瘤和某些肉瘤中也發現了類病毒顆粒。 免疫學的研究也證實不少癌症病人血清中有抗病毒抗體。 可以這樣認為, 病毒是機體內潛伏的致癌因素, 在一定條件下, 就可能誘發癌症。
二是黴菌:穀物、豆類、堅果類和蔬菜中含有多種黴菌, 如黃麴黴菌、鐮刀菌、交鏈孢菌和雜色曲黴菌,
三是寄生蟲:臨床觀察, 患肝吸蟲的病人膽管型肝癌的發病率較高, 患日本血吸蟲病的病人中直腸癌和結腸癌的發病率較高。
雖然上述因素是引發癌變的外部條件, 但是隨著這些因素的加強, 它將啟動機體內源性致癌因素, 從而引發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