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看了本書上說, 失戀當然是很痛苦, 但是最痛苦的, 莫過於前七日, 如果能夠順利地把最難熬的七日熬過去了, 那麼以後的日子或許還有傷痛, 但是也不至於怎麼樣了。
熬過去的方法無非那麼幾種, 比如說, 安排好你的業餘生活, 多跟朋友出去玩玩什麼的, 或者看看書, 看看電影, 強制自己把那個原本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人生生踢出自己的骨肉之外, 然後等待平靜後的雲淡風輕。
失戀是很痛苦的, 很多人有明顯的依賴和惰性。 習慣跟一個人的相處模式就會很難分開。 但是對方未必如你長情,
說難聽點, 看到你他都開始噁心了。 這句話當然令人難以接受, 但是這確實是真的。
但凡是還能夠忍受你一點, 他都不會跟你分手。
男人的分手和女人不一樣, 女人一般都是拿分手當噱頭, 唬唬人, 以來要脅疼愛而已。 而男人一旦決定跟你分手, 一定是內心掙扎良機久, 左右思想, 上下衡量, 最後決定放手, 不得不說, 男人對待感情, 比女人更有責任一些, 儘管他再不願意為你負責任了。
他不願意見你了, 就不見了吧。 不用去揣測為什麼。
很多事情沒有為什麼。 就是不愛你了。 不愛到不想見到你了。
而且難過也不過是七天的事情而已,
七日之後, 你們逐漸變成陌生人, 或者虛偽地變成朋友, 以我看來, 還是老死不相往來的好, 畢竟曾經是血肉交融過的兩個人, 突然轉變了關係, 難免會有他新歡浮出水面的消息, 到時候難受的還是你。 他也會感到尷尬, 新人更會討厭你——當然, 心眼多的新人會假裝不討厭你。 但是。 你存在著有什麼必要呢?
你消失吧。
假以時日, 也許他有一天突然會想起你的某個好, 掉幾滴鱷魚的眼淚, 這也就算是一場感情中你唯一的價值了。
要麼拿出一輩子跟你在一起, 要麼需要你陪一段但是請你別拌住人家的腳步,
你以為離開很艱難, 其實很簡單, 只要熬過七天。
與其令別人費勁甩開, 不如令他經常想念, 經常掉眼淚, 經常念叨, 新人會因嫉妒而折磨他的。
你做你的天使, 壞事讓新人做, 受折磨的是他, 一切全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