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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殯儀館摔倒骨折獲賠4000元

老人過世, 張阿姨在處理老人後事的時候, 還被殯儀館內的臺階絆倒, 致使右手臂骨折, 身體也遭到了重創。 日前, 徐匯法院依法判處殯儀館賠償張阿姨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4000餘元。

去年3月8日, 張阿姨與家人前往殯儀館辦理家中老人過世後的骨灰箱存放事宜。 在一樓中庭展臺, 張阿姨沒有注意到腳下有展臺臺階, 她一個踉蹌, 摔倒在地, 右側身體著地, 右手臂出現疼痛、紅腫等症狀, 後經醫院診斷為右肱骨大結節骨折。 後在醫院行相關檢查後, 確定需要手術治療, 經手術治療後、康復訓練, 1個月後張阿姨才基本恢復正常生活。

張阿姨感覺自己摔倒骨折與殯儀館有很大關係, 遂起訴殯儀館, 要求賠償。 法庭上, 張阿姨認為殯儀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設置的展臺高出地面15釐米, 卻未設立任何警示標誌, 存在安全隱患。 法院審理後認為, 雙方都有責任, 遂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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