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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關節炎與風濕有什麼區別?

類風濕的概念須與風濕相區別。 在19世紀中葉之前, 人們往往將兩者混為一談。 隨著科技醫療發展, 人們對類風濕也認識得越來越清楚, 有關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區別可參考其他有關內容。 類風濕性關節炎這一病名是1858年由英國醫生加羅德首先使用的。 1896年舍費爾和雷蒙將該病定為獨立的疾病, 同年斯蒂爾對兒童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作了詳細的描述。 1931年塞西爾等人發現類風濕病人血清與鏈球菌的凝集率很高, 1940年瓦勒發現類風濕因數。 1945年卡維爾蒂、1961年斯勒芬分別提出類風濕發病機理的自身變態反應理論,

並得到確定。 1941年美國正式使用“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名。 目前, 除中、英、美三國使用“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名外, 法國、比利時、荷蘭稱之為慢性進展性多關節炎;德國、捷克和羅馬尼亞等稱之為原發性慢性多關節炎;前蘇聯稱之為傳染性非特異性多關節炎;日本則稱之為慢性關節風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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