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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藥物可誘發腹痛?

臨床上藥源性腹痛並非罕見, 約佔用藥副作用的20%。 一般情況下, 藥源性腹痛不一定造成嚴重的後果, 但對某些疾病的患者往往可使病情惡化或出現新的合併症, 如胰腺炎、偽膜性腸炎、藥物性胃炎、潰瘍及出血等。 導致藥源性腹痛的藥物種類較多, 且與用藥途徑有一定的關係, 尤以口服藥對消化道的直接刺激或/和毒性作用較易引起腹痛, 因此, 不能不引起廣泛的重視。

廣而言之, 凡是能刺激胃腸道, 到胃腸功能紊亂的藥物, 或引起腹膜炎和腹腔臟器損害的藥物, 一旦用藥不當, 都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腹痛和其它合併症。

具體情況如下:

1.促使腸蠕動加快的藥物

抗膽鹼酯酶藥物如新斯的明、毒扁豆堿、酶抑寧等, 抗高血壓藥物中的腎上腺素能神經阻滯劑如酚妥拉明、妥拉唑啉等, 腦垂體後葉素及嗎啡類藥物等, 都具有不同程度使胃腸道蠕動加快, 甚至引起平滑肌痙攣的作用, 可由此引起腹痛、便急及膽絞痛等急性腹痛症狀。

2.引起腸蠕動減弱的藥物

抗高血壓藥物中的神經節阻滯劑如美加明、六羥季胺, 抗膽鹼藥如阿托品、氯丙嗪、三環抗抑鬱劑、苯海拉明等, 如果長期或過量用藥, 都能引起腸道平滑肌鬆弛, 蠕動變慢, 導致腹脹、腹痛、便秘甚至麻痹性腸梗阻。

3.中毒性肝炎

引起肝損害的藥物並不少見, 抗生素中的四環素、土黴素、氯林可黴素,

抗結核藥物異煙肼、利福平及解熱鎮痛藥等, 由於長期應用, 其毒性作用可使肝區不適或出現肝區痛, 應及早發現, 及早處理, 以防嚴重的後果出現。

4.胰腺炎

長期過量應用利尿劑如速尿、雙氫克尿塞、氯噻嗪和抗高血壓藥中的甲基多巴以及皮質激素等, 可於用藥數周後引起急性胰腺炎發生, 表現為劇烈腹痛、噁心、嘔吐、上腹部壓痛, 但肌緊張不明顯, 重者可出現休克, 因而用上述藥物期間, 遇有急性腹痛應想到藥源性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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