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 遭受暴力侵害後, 及時、全面的收集、保存各種證據, 為今後提出離婚、請求損害賠償或必要時提起刑事自訴做好準備。 到派出所指定的驗傷機構或醫院驗傷, 保留驗傷和治療記錄。 保存施暴行為的相關物證, 如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術棒、石頭等。
再次, 如果今後仍可能持續遭受暴力威脅, 則要認真考慮離開或改變施暴環境的途徑:
(1)離婚。 離婚是擺脫施暴環境的一種方式。 如果選擇離婚, 則積極與對方協議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時, 您所保留的家庭暴力的相關證據可以作為感情徹底破裂的依據之一, 它們同時也是您向過錯方請求賠償的重要依據。
(2)不離婚。 如果因為各種原因, 您暫時選擇不離婚, 在有暴力威脅的情況下, 您可以考慮暫時居住在父母、朋友家或租房另住, 如上述條件不具備, 也可以向居委、街道、婦聯等基層組織反映, 請求家人、朋友或基層組織協助調解,
如果您暫時不選擇離開施暴環境, 那麼可以準備好一個隨身包, 盡可能的將現金、身份證、圖章、房產證、結婚證、存摺等重要檔保管好, 一旦發生暴力的危險情況, 可以隨時攜帶離開, 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