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直性脊柱炎診斷的紐約標準是在羅馬標準上進行修訂的, 其診斷強直性脊柱炎的敏感性和特異性均較羅馬標準有所提高。 最突出的特點是強直性脊柱炎的診斷必須要求存在明確的X線骶髂關節炎, 並對x線骶髂關節炎的特徵作了比較詳細的描述和分級。
A.診斷
腰椎前屈、後伸、側彎3個方向活動受限
腰背痛史或現在症
第四肋間隙測量胸廓活動度
B.分級
肯定強直性脊柱炎的臨床標準
雙側3~4級骶髂關節炎加1項以上臨床標準
單側3~4級或雙側2級骶髂關節炎加1項或2+3項臨床標準可能強直性脊柱炎
雙側3~4級骶髂關節炎而不伴有臨床標準者
x線骶髂關節炎分級
0級:正常
1級:可疑變化
2級:輕度異常。 可見局限性侵蝕、硬化, 但關節間隙無變化
3級:明顯異常, 為中度或進展性骶髂關節炎, 伴有以下1項或1項以上改變:侵蝕, 硬化, 關節間隙增寬或狹窄, 或部分強直
4級:嚴重異常, 完全性關節強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