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朵覺得自己很是幸福, 雖然從小就患有癲癇, 但是她很幸運的找到了一個不嫌棄她, 並且對她非常體貼照顧的老公。 阿朵很想為自己的老公生育一個孩子, 但是不知道對於女性癲癇患者來講應該如何選擇生育時機呢?
癲癇患者何時生育也是個值得認真對待的問題。 一般認為癲癇患者在發作完全控制數年, 抗癲病藥物逐漸減掉後再生育為好。 因為男女雙方無論哪一方服用抗癲癇藥, 都可引起胎兒畸形。 另一方面, 女性患者如發作未能控制而懷孕, 可因頻繁的發作而引起全身缺氧, 同時造成胎兒缺氧,
癲癇婦女最好的受孕時機為癲癇已獲控制, 2~5年無發作或發作極少, 考慮停藥後。 然而大多數患者在受孕和妊娠期仍然需要抗癲癇藥物的治療。 因為妊娠期的發作, 特別是全面性發作, 有可能造成母體外傷, 導致流產或造成胎兒的宮內缺氧及其他損傷。 如仍需服藥的可選用單一藥物低劑量治療, 儘量避免使用苯妥英鈉、丙戊酸鹽類等致畸性較高的藥物, 避免多藥聯合應用。
癲癇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主要在懷孕初期的前3個月, 所以女性癲癇患者在準備懷孕前, 要預先和主治醫師討論, 並按期監測血中抗癲癇藥物的濃度並調整至最低有效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