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火神派擅用附子的經驗, 可以概括為廣用、重用、早用、專用等幾個特點, 下面分別述之。
(1)廣用:火神派治療陰證幾乎方方不離附子, 認為:“凡一切陽虛諸證, 如少氣、懶言, 身重、惡寒, 聲低、息短, 舌潤、舌黑, 二便清利, 不思水飲, 心悸, 神昏、不語, 五心潮熱, 喜飲熱湯, 便血、吐血, 閉目妄語, 口臭難禁, 二便不禁, 遺尿遺屎, 手足厥逆, 自汗, 心慌不寐, 危候於般難以枚舉, 非薑附何以能勝其任, 而轉危為安也乎?”(《傷寒恒論·問答》)仲景應用附子, 以“凡一切陽虛諸證”均“脈微細, 但欲寐”為指征, 病至少陰方用。 鄭氏則提出可應用, 不必等到病至少陰才用。
縱觀火神派廣用附子, 主要有兩種形式:
其一, 直接以附子為主藥, 最常見的就是四逆輩。 鄭欽安在論述四逆湯的功能時說道:凡世之一切陽虛陰盛為病者皆可服也。 "(《醫理真傳·卷二》)“此方功用頗多。 得其要者, 一方可治數百種病。 因病加減, 其功用更為無窮。 予每用此方救好多人, 人鹹目予為姜附先生”(《醫法圓通·卷四》)。 顯然, 鄭氏擴展了四逆湯的治療範圍。
其二, 在應證方劑中另加附子。 這是因為“下陽為上中二陽之根, 無下陽即是無上中二陽也”(《醫理真傳·卷二》)。 凡見陽虛, 均可加用附子。 例如治陽虛怔忡心悸, 方用桂枝龍骨牡蠣湯, “再重加附子”。 “加附子者, 取其助真火以壯君火也”(《醫理真傳·卷四》)。
(2)重用:鄭欽安認為, “陰盛極者, 陽必亡, 回陽不可不急, 故四逆湯之分兩, 亦不得不重”(《醫理真傳·卷三》)。 其書中隨處都有“峻補坎陽”、
“大補元陽”、“大劑四逆湯”之語。 例如, 他治療陰證口臭, “予曾治過數人, 雖見口臭, 而卻純陰畢露, 即以大劑白通、四逆、回陽等方治之”。 若二三劑後不見症減, 認為病重藥輕, “仍宜此法重用多服”(《醫法圓通·卷一》)。 可以說, 火神派擅用附子, 不僅體現在廣泛應用附子上, 更主要的是體現在重用附子的劑量上。 雖然鄭氏沒有留下醫案, 但據唐步祺先生講,
(3)早用:火神派扶陽, 提倡早用薑、附, “務見機於早”, 稍見陽虛端倪即應用之, 免致虛陽上浮、外越甚至釀成脫證, 延至病勢嚴重時才用。 鄭欽安在論述四逆湯時指出:“細思此方, 既能回陽, 則凡世之一切陽虛陰盛為病者皆可服也。 何必定要見以上病形(指頭痛如裂、氣喘促等陽虛欲脫之狀)而始放膽用之, 未免不知幾也。 夫知幾者, 一見是陽虛證而即以此方, 在分量輕重上斟酌, 預為防之, 方不致釀成純陰無陽之候也。 釀成純陰無陽之候, 吾恐立方之意固善, 而追之不及, 反為庸者所怪也。 怪者何?怪醫生之誤用姜、附, 而不知用薑、附之不早也。 ”(《醫理真傳·卷二》)四逆湯本為陽虛厥逆而設,
(4)專用:鄭欽安與張景嶽在理論上都重視陽氣, 但在具體用藥上則大相徑庭。 張景岳溫補講究陰陽互濟, 熟地與附子常常同用, 體現陰中求陽;鄭欽安則專用薑、附等純陽溫熱之藥, 講究單刀直入, 不夾陰藥。 在《醫法圓通》“陽虛一切病證忌滋陰也”一節中他明確表示:“凡陽虛之人, 多屬氣衰血盛, 無論發何疾病, 多緣陰邪為殃, 切不可再滋其陰。若更滋其陰,則陰愈盛而陽愈消,每每釀出真陽外越之候,不可不知。”
他認為,扶陽專用溫熱藥物乃仲景所倡:“仲景為立法之祖,于純陰無陽之證,只用薑、附、草三味,即能起死回生,並不雜一養陰之品,未必仲景不知陰中求陽乎?仲景求陽,在人身坎宮中說法;景岳求陽,在藥味養陰裡注解。相隔天淵,無人窺破,蒙蔽有年,不忍坐視,故特申言之”《醫法圓通,卷二》)。“今人亦有知得此方者,信之不真,認之不定,既用四逆湯,而又加以參、歸、熟地,羈絆附子回陽之力,亦不見效。病家等斃,醫生束手,自以為用藥無差,不知用藥之未當甚矣”《醫理真傳·卷四》)。
鄭欽安多次批評將陽八味(金匱腎氣丸)視為扶陽必用之方的觀點:“方中桂、附二物,力能扶坎中真陽,用此便合聖經,何得又用熟地、棗皮之滋陰,陰邪既盛,就不該用此。丹皮之瀉火,益火而反瀉火,實屬不通”《醫法圓通·卷四》)。
不僅如此,他還認為人參是補陰藥而非扶陽之品,“用為補陽回陽,大悖經旨”,與景嶽視人參為溫陽要藥截然不同。“仲景不用參于回陽,而用參於大熱亡陰之證以存陰,如人參白虎湯、小柴胡湯之類是也。”“至於陰盛逼陽於外者,用參實以速其陽亡也”《醫理真傳·卷三》)。應該說鄭氏這些觀點,確實言之有理,持之有據。
鄭氏反復批駁了世習對附子等藥的偏見,其一是“陰陽不明”,當用而不會用:“世人畏附子、乾薑,不啻砒毒,即有當服附子,而亦不肯服者,不勝屈指矣。嗟呼!陰陽不明,醫門壞極”(《醫法圓通·卷二》)。其二是喜清惡溫,專究平穩,當用而不敢用:“只因世風日下,不究病之陰陽,專究方藥之平穩。不知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多死焉;火猛烈,民望而畏之,鮮死焉。總之,水能生人,亦能死人;火能生人,亦能死人……學者苟能洞達陰陽之理,自然頭頭是道,又奚疑薑、附之不可用哉”(《醫法圓通·卷四》)。
當然,火神派擅用薑、附,並非一概濫用,而是在準確辨證,認定陰證的前提下施之,“不知予非專用薑、附者也,只因病當服此……予非愛薑、附,惡歸、地,功夫全在陰陽上打算耳”(《醫法圓通·卷四》)。“總之用薑附亦必究其虛實,相其陰陽,觀其神色,當涼則涼,當熱則熱,何拘以薑附為咎哉?”(《傷寒恒論·太陽少陰總論》)由此可以看出,火神派立論施法並不偏頗。
切不可再滋其陰。若更滋其陰,則陰愈盛而陽愈消,每每釀出真陽外越之候,不可不知。”他認為,扶陽專用溫熱藥物乃仲景所倡:“仲景為立法之祖,于純陰無陽之證,只用薑、附、草三味,即能起死回生,並不雜一養陰之品,未必仲景不知陰中求陽乎?仲景求陽,在人身坎宮中說法;景岳求陽,在藥味養陰裡注解。相隔天淵,無人窺破,蒙蔽有年,不忍坐視,故特申言之”《醫法圓通,卷二》)。“今人亦有知得此方者,信之不真,認之不定,既用四逆湯,而又加以參、歸、熟地,羈絆附子回陽之力,亦不見效。病家等斃,醫生束手,自以為用藥無差,不知用藥之未當甚矣”《醫理真傳·卷四》)。
鄭欽安多次批評將陽八味(金匱腎氣丸)視為扶陽必用之方的觀點:“方中桂、附二物,力能扶坎中真陽,用此便合聖經,何得又用熟地、棗皮之滋陰,陰邪既盛,就不該用此。丹皮之瀉火,益火而反瀉火,實屬不通”《醫法圓通·卷四》)。
不僅如此,他還認為人參是補陰藥而非扶陽之品,“用為補陽回陽,大悖經旨”,與景嶽視人參為溫陽要藥截然不同。“仲景不用參于回陽,而用參於大熱亡陰之證以存陰,如人參白虎湯、小柴胡湯之類是也。”“至於陰盛逼陽於外者,用參實以速其陽亡也”《醫理真傳·卷三》)。應該說鄭氏這些觀點,確實言之有理,持之有據。
鄭氏反復批駁了世習對附子等藥的偏見,其一是“陰陽不明”,當用而不會用:“世人畏附子、乾薑,不啻砒毒,即有當服附子,而亦不肯服者,不勝屈指矣。嗟呼!陰陽不明,醫門壞極”(《醫法圓通·卷二》)。其二是喜清惡溫,專究平穩,當用而不敢用:“只因世風日下,不究病之陰陽,專究方藥之平穩。不知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多死焉;火猛烈,民望而畏之,鮮死焉。總之,水能生人,亦能死人;火能生人,亦能死人……學者苟能洞達陰陽之理,自然頭頭是道,又奚疑薑、附之不可用哉”(《醫法圓通·卷四》)。
當然,火神派擅用薑、附,並非一概濫用,而是在準確辨證,認定陰證的前提下施之,“不知予非專用薑、附者也,只因病當服此……予非愛薑、附,惡歸、地,功夫全在陰陽上打算耳”(《醫法圓通·卷四》)。“總之用薑附亦必究其虛實,相其陰陽,觀其神色,當涼則涼,當熱則熱,何拘以薑附為咎哉?”(《傷寒恒論·太陽少陰總論》)由此可以看出,火神派立論施法並不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