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應該明白,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 經常是成人把自己當做孩子, 和孩子打成一片, 融入他們的世界中, 感受孩子的快樂。 一般來說, “逗”孩子充滿了溫情, 洋溢著幸福和歡樂。 “捉弄”孩子, 則是成人無視孩子的感受, 有意地批評或者欺騙孩子, 故意使孩子哭泣和害怕, 而成人從中得到樂趣, 給孩子帶來的卻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逗”孩子, 不是盲目地取悅孩子, 而是一種智慧的“逗”, 既愉悅孩子的身心, 又增進了感情。
媽媽很喜歡“逗”自己兩歲的兒子玩, 她經常和兒子玩一種小遊戲。
這樣溫馨的場景在生活中並不多見, 而我們常看到成人用手段去捉弄一個孩子, 然後看著哭泣的孩子哈哈大笑。 成人覺得捉弄孩子很好玩, 以為不過是逗得孩子著急一下, 哭一鼻子, 過一陣兒就沒事了, 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觀點。 事實上, 這些行為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嚴重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