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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被“捉弄” 身心傷害大

家長應該明白,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 經常是成人把自己當做孩子, 和孩子打成一片, 融入他們的世界中, 感受孩子的快樂。 一般來說, “逗”孩子充滿了溫情, 洋溢著幸福和歡樂。 “捉弄”孩子, 則是成人無視孩子的感受, 有意地批評或者欺騙孩子, 故意使孩子哭泣和害怕, 而成人從中得到樂趣, 給孩子帶來的卻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逗”孩子, 不是盲目地取悅孩子, 而是一種智慧的“逗”, 既愉悅孩子的身心, 又增進了感情。

媽媽很喜歡“逗”自己兩歲的兒子玩, 她經常和兒子玩一種小遊戲。

媽媽和兒子分別蹲在桌子邊, 誰也不能看見誰。 然後兒子開始數3下, 當數到3的時候, 他們都要從桌子的左邊或右邊露出頭來, 如果兒子發現了媽媽, 就算兒子贏了。 媽媽一會兒從左邊出現, 一會兒又從右邊出現, 兒子撲了好幾次空。 兒子後來想了個小計謀, 每次都從左邊出來, 結果一連抓到媽媽兩次, 樂得手舞足蹈, 媽媽也誇他聰明, 兒子看上去興奮不已。

這樣溫馨的場景在生活中並不多見, 而我們常看到成人用手段去捉弄一個孩子, 然後看著哭泣的孩子哈哈大笑。 成人覺得捉弄孩子很好玩, 以為不過是逗得孩子著急一下, 哭一鼻子, 過一陣兒就沒事了, 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觀點。 事實上, 這些行為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嚴重的傷害,

它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使孩子對社會交往變得恐懼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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